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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辣评:从开除二奶大学生说开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8日 09:08   新闻晨报

  熊丙奇

  前天,中国新闻网刊发的一条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报道称,华南师范大学上月就学生发生性关系和破坏他人婚姻发出严厉警告:与已婚人士保持“特殊关系”的学生会被开除学籍。报道还称,近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正在该校试行,“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随即,华南师大校方对此报道予以否认,表示该校最近没有出台过这一规定,相似的规定也是出现在2005年的《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中,最严重的处分是留校察看,并未包括开除学籍。至于报道中提到的重庆师范大学的规定,经笔者网上检索后发现,发布该规定的时间亦为2005年。

  五年前的旧闻为何成为新闻?这个问题当然可以从相关媒体的职业素质和操守方面来分析,但就学校的规定而言,却仍有讨论的必要。

  近年来,关于大学生当二奶、当三陪的新闻接连不断,最近还有女大学生公然表示,宁做二奶不嫁穷80后。这也是这则旧闻之所以能够引发关注的原因所在。而再看国内高校治理学生不道德行为的举措,亦沿袭了长期以来的“简单粗暴”,无非就是列入校规,与处分联系起来。这起“旧闻变新闻”事件,其实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大学治理学风、加强所谓学生道德建设的做法未能取得效果。

  高校的校规不准学生做三陪、当二奶,是站在道德高度的,可说到底,这些是学生的私生活,如果违法,当由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如果不违法,学校很难扮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角色,况且,像当二奶、搞一夜情这种事,恐怕就连公安机关也不容易调查清楚吧。

  其实,大学风气江河日下,不是由于大学管得少了,而是管得太多,且不该管的乱管,该管的却不管。僵化的管教思维普遍存在于我们的学校教育之中,这种管教,貌似对学生负责,却由于无视学生的基本权利而无效,甚至南辕北辙。一般而言,在国外大学,学校的管理不会涉及学生的私生活领域,学校无权管,也无法管。学生的校外生活,那是社会机构管理的范畴。就是对“师生恋”加以禁止的学校,通常其管理对象也是教师,而不是学生,禁止的基本理由是利益回避,不是所谓的道德素质。

  从抓学生恋爱、到抓学生在校园亲热,再管学生是否当二奶、做三陪,大学可谓费尽心思,可管理的结果如何呢?大学真正该管的,是如何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回报给对得起学生学费和国家投入的高质量教育;在大学里创造一个保障学生各项基本权益的空间,全力捍卫学生作为公民的权利,而不是动辄以各种“教育名义”侵犯学生的权利。当大学的这种权益意识浓郁,不去承担自己不能也不应承担的社会功能,学生自会从中接受公民道德教育和公民法律教育,树立道德责任和法律意识。这才是端正校风、提高教育质量乃至形成大学精神的根基。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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