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
各管弦乐器演奏专业复试合格后,均须参加“乐理”及“视唱练耳”考试
1、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三、专业方向:中国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具有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中国乐器演奏程度、水准;能较好的把握各种不同乐曲的演奏风格及基本技巧,能较好
的表现音乐内涵;演奏方法正确、规范并具备乐器演奏的基本生理要求和条件;掌握基础乐理知识,能较熟练的视奏五线谱(扬琴专业考试一律使用 402 型琴)。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专业初试均不得自带伴奏)
1、演奏自选乐曲两首。
2、低音提琴演奏练习曲一首(从赫拉贝 86 首,斯托尔希上册中任选);中国乐曲一首。
3、大提琴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国乐曲一首。
4、所有专业演奏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均不得自带伴奏)
1、演奏自选乐曲两首。
2、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中国乐曲一首;奏鸣曲或协奏曲的其中一个乐章。
3、所有专业视奏指定五线谱乐曲一段,视奏时间约 2 分钟(复试现场发谱)。
4、所有专业复试演奏时间不超过 8 分钟(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 三 试
1、乐理(考试时间 9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四、专业方向:音乐戏剧表演
报考要求:有良好的嗓音条件,能完整演唱中外歌曲或民歌,歌唱发声方法正确,音乐感好;形体协调,有一定的舞蹈基础;
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并具一定的演说能力;身材、形象适合于戏剧表演,具有乐理和视唱五线谱的基础;要求外语能力
好。对考生中个性突出,会演奏乐器并达到一定程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取。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歌曲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其中三首中国歌曲,三首外国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其中至少有一首音乐剧选段)。自选演唱备考歌
曲中的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朗诵
用普通话表演朗诵一段(3 分钟内)。
3、舞蹈
自选舞蹈表演片段(3 分钟内)。
▲ 专业复试
1、 歌曲演唱
(1)演唱备考歌曲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中外歌曲及风格不限,外国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2)演唱考官抽选歌
曲一首。
2、舞蹈
(1)舞蹈动作模仿,风格不限;(2)自备舞蹈片段或个人技巧展示(限 2 分钟之内)。
3、表演
即兴表演。
4、面试
特长展示;
音乐剧考试相关知识问答。
▲ 三 试
1、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五、专业方向:音乐设计与制作
报考要求: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音乐音响综合评鉴能力;熟悉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一定难度的视唱(奏)
五线谱技能;有音乐音响的入门知识和初步和声知识(自然音体系及离调),以及初步的作曲能力(歌曲与伴奏、单声部旋
律发展);能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 45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和声(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及离调模进。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 8 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专业复试
1、歌曲与旋律写作(考试时间 180 分钟)
(1)根据卷面所提供的歌词和旋律,续写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可加钢琴前奏,另需完成某一段落的钢琴伴奏(不少于 8小节)。结构与长度不限,全曲需配以和弦标记。
(2)按指定主题材料(动机或乐句)写作一首完整的单声部器乐化乐曲(结构与长度不限)。
2、乐器演奏
演奏乐器可以是钢琴或其它任何一件乐器。钢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所主考的乐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