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录取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4年12月17日07:54  新华日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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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高考招生制度下,总成绩是对学生唯一的评价,此现实将被改变。教育部16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同日发布的《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综合素质入档案,分数不再是唯一评价标准

  《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规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意见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每个方面的有不同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

  然而,当前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走过场”和“集中突击”等问题,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往往由教师“突击”完成,学生的个性特长很难得到充分展示,对高校录取招生的参考意义有限。

  为此,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特别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较的。

  此外,综合素质评价一旦被参考,大家最为担心的就是真实性和公平性。意见规定,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业水平考试,学生自选3科计入高招总成绩

  根据《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高考成绩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当中任选3科的考试成绩。上海、浙江已于今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17年整体实施。

  实施意见规定,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实施意见还规定,命题应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各省区市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实施意见要求,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

  对于如何选考,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意见指出,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

  综合新华社电

  江苏:现有方案加强版,对教学影响不大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此次国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新方案,与江苏俗称“小高考”的学业水平测试方案有所不同。我省将在近期研究具体实施方案。有专家指出,这个方案其实等于是江苏现有方案的加强版,对现有的江苏中学教学影响不会太大。

  在考试科目和内容上,江苏考生需要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门中,选测四门,其余两门作为必测科目,而教育部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在考试内容上,也增加了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等相关要求。此外,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这也意味着,除语数外三门计入总分外,考生还要选择其他三门课计入总分。而江苏方案则是只将考生的语数外计入高考总分,考生另选两门作为必修,并达到一定等级,在高考录取时,先按等级要求,再按分数高低进行录取。

  “其实这个方案等于是江苏现有方案的加强版,从国家层面看是更重视学业水平测试,对现有的江苏中学教学影响不会太大,高中教学不会有太大的调整。”南京一中校长尤小平分析说,全国新方案和江苏现有方案主要区别在于进入高考环节的考试科目从两门变成了三门,江苏“小高考”方案选测一门得A加1分,而国家新方案没有加分项目。另一个细微变化就是国家新方案规定各门课分ABCDE五个等级,而江苏学业水平测试只有ABCD四个等级。“等级的细化,将更能体现出学生能力的区分度。”

  此外,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在考试时间上,提出高一年级考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而江苏现有方案,主要在高二阶段考四门选修课,高三考两门必修课。“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要制定本地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并于2015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江苏高考方案暂未调整,因此,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目前正常实施,对于教育部提出的要求,我省将于近期研究具体实施方案,一旦方案形成,并报教育部同意,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本报记者 王 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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