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城市大学2015年内地本科招生简章

2015年05月21日18:31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境外独立招生,教育部认证学历,不占用高考[微博]志愿名额”

  一、报读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程度,且持有中国内地户籍。

  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二、招生课程及学费

学院 课程名称 专业范畴/方向 修读

年期

授课

语言

每学年学费

(港币·元)

商学院  

工商管理学士

(BBA)

市场学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国际企业

 

四年

中文

50,000

应用经济学学士 城市经济学

  文化经济学

  创意经济学

 

四年

中文

50,000

国际旅游与

管理学院

国际款待与旅游

业管理学士

酒店管理

  休闲和水疗管理

  餐饮管理

  会展管理

  博彩和俱乐部管理

  智慧旅游管理

 

四年

中文

50,000

国际款待与旅游

业管理学士

酒店管理

  休闲和水疗管理

  餐饮管理

  会展管理

  博彩和俱乐部管理

  智慧旅游管理

 

四年

英文

50,000

服务业管理学士 豪华旅游服务管理

  资讯技术项目服务管理

  物流服务管理

  公共服务管理

  航空及邮轮服务管理

 

四年

 

中文

50,000

服务业管理学士 豪华旅游服务管理

  资讯技术项目服务管理

  物流服务管理

  公共服务管理

  航空及邮轮服务管理

 

四年

英文

50,000

人文社会

科学学院

设计艺术学士 环境艺术设计

  产品造型设计

  会展策划与设计

  艺术品与文物复造

 

四年

中文 65,000
大学先修班(预科) 一年 中文 55,000

  备注:

  学生一经注册学籍成功,正常就读年期学费将不受大学学费调整之影响。

  所有课程均文理兼收。学费不包含书本、讲义等费用。

  为了适应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交流平台的需要,大学提供葡萄牙语课程供全体同学选修(大学或会收取选修费用)。

  三、报名时间

  1、一般专业(文科生/理科生):2015年5月1日至7月3日

  2、设计艺术学士学位课程:2015年1月2日至3月31日(第一次开放报名)

  2015年5月1日至7月3日(第二次开放报名)

  四、报名须知

  1、申请入学,请登入大学官网 (http://www.cityu.edu.mo),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报名费人民币200元。

  3、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进行填报,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考生如未达到第一志愿的入学要求,大学将考虑其第二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资料后(考生编号/准考证号及高考成绩等),应及时登入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更新资料,以免影响录取工作进度。如未获知考生编号或准考证号资料,可先确认其他报名信息,稍后再补填。

  4、澳门城市大学在中国内地招生属单独招生性质,与填报内地大学志愿不冲突,考生在报考澳门城市大学的同时,也可填报其他大学。

  5、报考设计艺术学士学位课程的考生不能有色盲或色弱的问题。

  6、须于报名系统上载的申请资料

学士学位

课程

1 身份证
2 报名费汇款凭据
3 高考成绩单
4 艺术类美术科统考成绩单(报读设计艺术学士学位课程所需)
5 电子照片(二寸白底彩照)

  备注:

  以上资料扫描或拍照(1M以下)提交。

  学生入学注册时须提供原件核对确认。

  五、录取

  1、一般专业录取标准

  以2015年各省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为参照,择优录取。

  2、设计艺术学士学位课程录取标准

  文化课成绩:以各省市公布的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为参照(文科/理科考生参照文科/理科分数线)。

  专业课成绩:以各省市公布的艺术类美术科统考本科资格线为参照。

  大学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本硕连读

  报读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课程的考生,入学成绩优秀者可同时申请本硕连读,毕业后可免试直接升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大学期间成绩良好且无任何违反校规行为)。

  4、录取通知

  考生可登入大学官网>>招生资讯>>录取查询来查询录取结果,获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后,按缴费通知书指引在限期内缴交相关费用并提供缴费凭证。大学收到缴费凭证后寄出澳门政府高教办签发之《确认录取证明书》,用以申请办理澳门学生逗留签注。

  六、其它费用标准

  1、住宿及费用

  大学为大学先修班、本科新生提供宿舍。

  住宿费:约港币24,000元/每学年(其后或会根据物价指数按学年作出调整)。

  床铺费:一次性缴交床铺费港币1,200元。

  2、保证金  

  每名新入学学生需一次性缴交保证金港币5,000元,扣除在校期间可能发生的罚款和欠费后,在学生完成退学手续或完成所就读课程后退回余款。

  3、其它费用

  重修科目、旁听科目、延期毕业等不属于正常学习计划内的情况,需额外缴付。

  除上述保证金外,不论基于何种理由,所有已缴交之费用,概不退还及不可转让。

  七、奖学金计划

  为支持优秀学生顺利进入澳门城市大学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优秀人才,大学对于新入学的学生及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的学生设有多项奖学金。

项目 获奖资格 奖助方式
一等奖学金 2015年高考成绩达考试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50分且为我校注册新生之前5%,择优颁发。 分期支付获奖学生大学四年期间相应的全额学费。
二等奖学金 2015年高考成绩达考试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20分,且为我校注册新生之前5%,择优颁发。 分期支付获奖学生大学四年期间相应学费的80%。
三等奖学金 2015年高考成绩达考试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且为我校注册新生之前10%,择优颁发。 分期支付获奖学生大学四年期间相应学费的50%。

    备注:

  大学将根据考生之高考成绩及面试成绩综合排名评定奖学金,考生无须特别申请。

  获入学奖学金之学生,以后的学习成绩学年平均积点须达3.0或以上,方可继续享有此奖学金。

  学生须按规定先行缴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再获颁入学奖学金。

  学生接受奖学金,即表示其同意:在没有特别理由并获学校批准的情况下,不会中途退学或转学。学生若有违反校规等情况发生,则不可继续享有其后之入学奖学金。

  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受大学奖学金管理条例规管,解释权属澳门城市大学。学生接受奖学金,即表示其接受大学对奖学金的规定和解释。

  国际旅游与管理学院之課程、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之设计艺术学士学位课程的奖学金计划另行制定,详情可向学院查询。

  八、联络查询

电话 (00853)2878-1698 传真 (00853)8590-2711
地址 澳门新口岸冼星海大马路金龙中心十九楼
电邮 registry@cityu.edu.mo 大学官网 www.cityu.edu.mo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 9:00 – 20:00     星期六 9:00 – 13:00
课程查询
国际旅游与管理学院 00853-85902222

  00853-85902239

商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0853-85902710

  00853-85902716

  资料如有更新,以大学官网公布为准。本招生简章之最终解释权属澳门城市大学。

文章关键词: 澳门城市大学本科招生招生简章2015年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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