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科目 | |
6月7日 | 9:00—11:30 | 语文/汉语文 |
15:00-17:00 | 文数/理数 | |
6月8日 | 9:00—11:30 | 文综/理综 |
15:00-17:00 | 外语 | |
6月9日 | 9:00—11:30 | 藏语文 |
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或汉语文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
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由国家统一命题,藏语文由国家授权西藏命题。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科类一经填报,一律不得更改。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试题由自治区招生部门命制,由各地(市)招生办组织测试。
凡使用“汉语文”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其“汉语文”和“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作为“语文”成绩。
除外语和藏语文外,其他各科均使用汉语文字答卷。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为汉语文字试卷。
考试期间,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接受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的违禁物品安全检查和使用二代身份证鉴别仪进行的身份认证。
闂備礁鎼崐缁樻櫠濡も偓椤繈顢欓悙顒€顎忛梺鎸庢煣閸曟ɑ绂掑☉銏$叆婵炴垶鐟ч悡顖炴煙楠炲灝鐏柟宄版嚇瀵挳鎮㈤崨濠冪槕闂佽崵濮甸崝鏇犵礊婵犲洢鈧倿鍩℃导鍗炴贡閳ь剨缍嗘禍婊堝礂婵犲嫮纾煎ù锝夋涧婵¤櫣绱掗崣妯哄祮鐎规洏鍔岃灒闁兼祴鏅滈幆锝呂旈悩闈涗粶闁诲繑绻堥獮澶愭晸閻樺啿鍓梺绯曞墲濞叉繄绮堢€n喗鍋i柛銉戝懎鈪甸梺缁樼◤閸庣敻寮鍛殕闁告劖鍎冲▓鏌ユ⒑閸涘﹥绀€闁靛洦岣跨划顓㈠磼濠靛嫪姹楅梺鐟扮仢鐎氼喚澹曢敓锟�闂備胶绮崝妤呭箠閹捐鍚规い鏃囧Г娴溿倖绻涢幋鐏活亜顕i幎鑺ュ仯闁搞儳鍏樺顕€鏌涙惔顖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