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艺术类
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提供志愿考生信息6月28日8:30
提前录取院校录取名单确认 6月28日16:30
第一批(传统志愿本科): 7月9 日—7月12日
第一志愿投档 7月9 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0日11:0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1日16:30
第三志愿投档 7月12日8:30
录取结束 7月12日11:00
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投档 7月13日8:30
提前录取院校退档录检结束 7月13日16:30
第二批(平行志愿本科): 7月14日—7月21日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4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月16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 7月1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7月19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7月2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1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 7月21日14:30
录取结束 7月21日16:30
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投档 7月30日8:30
提前录取院校退档录检结束 7月30日16:30
第三批(平行志愿高职<专科>): 7月31—8月7日
平行志愿投档 7月31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1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8月2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 8月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4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8月5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8月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7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 8月7日14:30
录取结束 8月7日16:30
3.体育类
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
按拟录取名单投档录取 7月12日16:30前
第一批(平行志愿本科): 7月13日—7月21日
特招生投档 7月13日8:30
特招生录检结束 7月13日16:3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4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月16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 7月1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7月19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7月2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1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 7月21日14:30
录取结束 7月21日16:30
第二批(平行志愿高职<专科>): 7月30日—8月7日
特招生投档 7月30日8:30
特招生录检结束 7月30日16:0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31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1 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8月2 日晚
征求志愿投档 8月4 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4 日16:30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8月5 日晚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8月7 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7日11:00
降分征求服从志愿投档 8月7日14:30
录取结束 8月7日16:30
4.高职单考单招
(1)提前批:
6月29日,按1:1比例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微博]提供温州和丽水市定向培养符合条件的有志愿考生名单。
7月1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反馈温州和丽水市教育局签约考生名单。
7月2日,完成录取。
(2)普通批: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3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月4日晚上
填报征求志愿 7月5日8:30--17:30
征求志愿投档 7月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6日11:00
服从志愿投档 7月6日14:30
录取结束 7月6日16:30
录取办法和要求
(一)所有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各高校须在每批次录取开始前一天在网上报到。
网址:http://bg.zjzs.net;
招生用户名:一般为“国标码”+“00”;
密码:初始密码一般使用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核对系统中由各高校自行设置的密码。
在我省有多个院校代号的高校,请与我院信息技术处联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后,按提示要求详细填写招生联系信息,并取得各高校今年在浙江的“招生密码”。招生用户名和招生密码用于高校招生录取院校端和“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各高校应该妥善保管此密码,严防泄露。
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我院信息技术处联系。
(二)有关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具体办法、进程安排及相关资料,请参见《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浙教试院[2013]20号)、《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浙教试院[2012]26号)、《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见附件1)等,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查看和下载,网址为http://www.zjzs.net。
(三)各高校需按我省规定通过“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https://210.32.122.47),及时确定并提交投档比例。逾期不提交投档比例的高校,按我省规定的比例投档。
(四)各高校应选派熟悉招生政策、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熟悉电脑操作,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微博]的同志参加录取工作。
(五)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院校、专业,务必在7月5日前,按我院《关于印发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附件3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名单数据库结构的要求,将拟录取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办公网“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网络辅助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bg.zjzs.net),同时还须按规定格式打印一份拟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后特快专递或传真我院计划发展处。经我院审核后网上投档,学校下载办理录取手续。对超过相应批次录取时间提供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不予办理投档手续。第二、三批录取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办法投档录取。
(六)新生纸质档案由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取后自行带至高校。有关高校要加强管理,做好纸质档案的接收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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