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微博],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民航局共建。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和“985工程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学校目前有两个校区,其中明故宫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飞行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本科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招委会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招委会委员由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监察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招委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承担相应职责;招委会的执行机构为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全日制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4.组织实施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5.组织实施招生咨询、招生宣传工作,并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
6.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9.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对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国防生招生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国防生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健康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国防生各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七条 专业安排: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八条 江苏录取方案: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为2C、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本一批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其他计划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单独院校代码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安排专业时,对于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等级的考生,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3分后进行排序。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或等级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
(1)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凡报考音乐表演(歌舞)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江苏省外考生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江苏考生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只需参加江苏省统考,专业成绩需达到美术类本科专业控制线。
(2)在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情况下:音乐表演(歌舞)专业计划不分省,按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计划分省,按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统考成绩、江苏省外考生按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
(2)201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高中养成培养模式)招收江苏、安徽、浙江、陕西、河北、北京等六省市招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其他省份考生如有志投身飞行事业,可在升入大学本科二年级后,参加我校“2+2大改驾模式”飞行学生招生,具体要求详见当年我校招飞章程。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学生综合选拔测试系统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和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飞行技术专业(飞行学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贫困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国内192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用为15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减、导”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双资助模式,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40001810287,025-84892899,025-84896459,025-84896259,招生网址:http://zs.nuaa.edu.cn,电子信箱:zsb@nuaa.edu.cn。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微博]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瑰瀣捣閻棗銆掑锝呬壕濡ょ姷鍋為悧鐘汇€侀弴銏℃櫇闁逞屽墰婢规洟宕烽鐘碉紳婵炶揪缍€閸嬪倿骞嬪┑鍐╃€洪梺缁樏崢鏍崲閸℃稒鐓忛柛顐g箓閳ь剙鎲$粋宥夊箚瑜滃〒濠氭煏閸繈顎楀ù婊勭箘缁辨帞鎷犻懠顒€鈪甸梺闈涙缁€渚€鍩㈡惔銊ョ闁哄鍨熼崑鎾绘煥鐎c劋绨婚梺鐟版惈濡绂嶉幆褜娓婚柕鍫濇嚇椤庢绱掔紒妯忣亪锝炶箛鎾佹椽顢旈崟顓у敹闂佺懓鍚嬮悾顏堝垂婵犳艾鐭楅柛鏇ㄥ灡閳锋垿鏌涘☉姗堟敾缂佲偓閸愵喗瀚呴弶鍫氭櫇绾惧ジ鏌涚仦鍓р槈缂佹甯¢弻宥夋寠婢舵ɑ鈻堟繝娈垮枓閸嬫捇姊洪幐搴b槈閻庢凹鍓欓锝夋惞椤愩倗鐦堥梺姹囧灲濞佳勭閿曞倹鐓曢柕濞垮劤閸╋綁鏌熼鐐効妞わ箑缍婇弻鐔碱敋閸℃瑧鐦堝銈冨灪閻╊垶骞冨▎鎴斿亾閻㈢櫥褰掔嵁瀹ュ棔绻嗛柕鍫濇搐鍟搁梺绋款儐閻╊垶骞冨Ο琛℃斀閻庯綆鍋勯埀顒冨煐閵囧嫯绠涢幘璺侯杸闂佺粯鎸婚悷褔鍩€椤掑倹鍤€閻庢凹鍠楅弲璺何旈崨顓炴優闂佹悶鍎弬渚€宕戦幘鏂ユ灁闁割煈鍠楅悘宥夋⒑閻熺増鍟炲┑鐐诧躬閻涱噣宕橀纰辨綂闂侀潧鐗嗛幊搴g玻濞戞瑧绡€闁汇垽娼у瓭闂佸摜鍠愬妯哄祫闂佸搫娲㈤崹娲煕閹烘嚚褰掓晲閸噥妫勯梺鍛婃皑閹虫捇鍩為幋锔绘晩闁绘劦鍓氬В鍫ユ倵鐟欏嫭绀冪紒璇茬墕椤曪綁骞橀钘変汗闂佹眹鍨洪鏍g粙搴撴斀闁绘ê鐏氶弳鈺佲攽椤旇姤缍戦悡銈夋煏韫囧鈧洟鎮為崹顐犱簻闁瑰搫妫楁禍楣冩⒑缁嬪尅宸ユ繛灏栤偓宕囨殾婵炲樊浜滈悞娲煕閹扮數鍘涢柛銈冨€濆娲川婵犲孩鐣奸梺绋款儑閸嬬喖骞忚ぐ鎺撴櫢闁绘ê纾崢鎾绘偡濠婂嫮鐭掔€规洘绮撴俊姝岊槾缂佲偓婵犲洦鐓曢柍鈺佸暈缂傛碍銇勯埡浣哥骇缂佺粯绻冪换婵嬪磼濠婂喚鏆紓鍌欒閸嬫捇鏌涚仦鎯х劰闁衡偓娴犲鐓熸俊顖濐嚙缁茬粯銇勮箛锝呬簽闁汇儺浜畷婊嗩槻閻㈩垰鐖煎Λ浣瑰緞閹邦厾鍙嗗┑鐘绘涧濡厼危鐟欏嫮绠鹃柟鍐插槻閸熺娀寮ㄦ禒瀣挃闁搞儜鈧弸宥夋煥濠靛棙澶勬い顐f礋閺岀喖鎮滃鍡樼暥闂佹椿鍘介〃鍡樼┍婵犲浂鏁嶆慨姗嗗幗閸庢挾绱撴担椋庤窗闁革綇缍侀獮鍐ㄎ旈崘鈺佹瀭闂佸憡娲﹂崜娑㈡晬濮椻偓濮婃椽宕ㄦ繝鍐弳闂佹椿鍘虹欢姘跺箖濮椻偓楠炴帒螖娴e弶瀚奸梻浣呵圭换妤呭磻閹版澘围闁圭虎鍠楅悡娑㈡煕濞戝崬鏋ら柣顓熷笚椤ㄣ儵鎮欓崣澶樻&闂佽桨鐒﹂崝娆忕暦閵娾晛纾兼繛鎴炵懐濡啴姊虹拠鈥虫灀闁哄懐濮磋灋闁告劑鍔夊Σ鍫熶繆閵堝懎鏆炵€规洜鍠栧濠氬磼濞嗘劗銈板銈嗘肠閸涱喖搴婇梺鐟邦嚟婵潧鐣烽弻銉︾厱妞ゆ劗濮撮崝銈団偓瑙勬尫缁€渚€鈥﹂崸妤佸殝闂傚牊绋戦~宥夋⒑閸濆嫭鍣洪柟顔煎€垮濠氭晲閸涘倻鍠栧畷顐﹀礋椤掍胶妲梻鍌欑閹诧繝骞栭埡鍛煑闁告劦鐓堝ḿ鏍煣韫囨洘鍤€閻庡灚鐓¢弻锟犲炊閳轰椒绮堕梺鍐插槻椤︻垶鍩為幋锔藉€烽柟缁樺笧妤犲洨绱撴担绛嬪殭閻庢凹鍣e畷姘跺箳濡も偓闁卞洭鏌嶉崹娑欐珔濞存粓绠栭弻銊モ攽閸℃侗鈧鏌$€n剙鏋涢柡灞剧〒閳ь剨绲芥晶搴g矓椤曗偓閺岋紕浠﹂崜褎鍒涙繝纰夌磿閸忔﹢鐛€n亖鏀介柛銉戝嫷浠╅梻鍌欑劍閸撴碍绂嶉悙鍝勬瀬閻犲洤妯婂ḿ鏍煣韫囨挻璐$痪鎯у悑娣囧﹪顢涘杈ㄧ檨濠碘槅鍋侀崝鎴濐潖閾忓湱鐭欓柟绋垮瀹曟娊姊烘潪鐗堢グ妞ゆ泦鍥舵晪闁挎繂顦介弫鍐煏韫囧﹥娅呴柟顔藉灴濮婃椽宕ㄦ繝浣虹箒闂佹悶鍔屽畷顒勫煝閹捐鍗抽柕蹇婃閹锋椽姊洪崨濠勨槈闁挎洏鍊栭幈銊╁醇閵夛妇鍘遍柟鑲╄ˉ閳ь剝娅曞В鎰版⒑瀹曞洨甯涢柟鐟版搐椤曪絾绻濆顑┿劑鏌ㄩ弮鍥舵綈閻庢艾銈稿缁樻媴閸涘﹤鏆堢紓浣割儐閸ㄥ潡寮崘顔嘉ㄧ憸蹇涙儗閸℃稒鐓冪憸婊堝礈閻斿娼栨繛宸簼椤ュ牊绻涢幋鐐垫噧妞わ腹鏅濋埀顒€鍘滈崑鎾绘煥濠靛棛澧涚痪顓炵埣閺屾盯骞掗幘铏癁濡炪們鍨洪敃銏℃叏閳ь剟鏌eΟ纰辨殰缂佸崬寮剁换婵嬫偨闂堟稈鏋呭┑鐐板尃閸涱亜浜炬慨姗€妫跨花濠氬极閸喍绻嗛柕鍫濇噺閸f椽鏌嶉柨瀣伌闁哄矉缍侀幃銏㈢矙濞嗙偓顥嬪┑鐐差嚟婵即宕规禒瀣畺婵°倐鍋撴い顐g箞閹剝鎯旈姀顫婵犵數濮伴崹濂革綖婢跺⊕娲偄閻撳孩鐎梺鐟板⒔缁垶寮查幖浣圭叆闁绘洖鍊圭€氾拷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柣鎴eГ閸ゅ嫰鏌涢幘鑼槮闁搞劍绻冮妵鍕冀椤愵澀绮剁紓浣插亾濠㈣泛顑勭换鍡涙煏閸繃鍣洪柛锝呮贡缁辨帡鎮╅棃娑掓瀰闂佸搫鐬奸崰鏍嵁閹达箑绠涢梻鍫熺⊕椤斿嫰姊绘担鍛婂暈濞e洦妞介敐鐐村緞閹邦儵锕傛煕閺囥劌鐏犵紒顐㈢Ч閺屾盯濡烽鍙ヨ檸闂佽宕樼粔顕€鎮烽幍铏暊闂佸壊鐓堥崰鎺楀磻閹捐鍐€妞ゆ劧绲芥惔濠傗攽閻愭潙鐏熼柛銊ユ贡缁鏁愭径瀣幗闂婎偄娲﹀褰掑Φ閻旇鐟扳堪閸曨厾鐓夊銈冨灪瀹€鎼佸极閹邦厼绶炲┑鐘插閸炴挳姊绘担绋挎倯濞存粈绮欏畷鏇熸綇閵娧屾祫濡炪倖鐗滈崑鐐哄煕閹达附鐓欓柤娴嬫櫅娴犳粓鏌涢弬璇测偓婵嬪蓟濞戞粎鐤€闁哄倸妫禍顏堝灳閺嶃劎绡€闁搞儴鍩栭弲顏堟⒑闁偛鑻晶瀵糕偓娈垮枦椤曆囧煡婢跺ň鏋庨柟閭﹀墮婵¤櫕淇婇悙顏勨偓鏍偋濡ゅ啰鐭欓柟杈惧瘜閺佸倿鏌ㄩ悤鍌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