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研究奖学金 下调学费价格
为进一步推广新西兰的国际教育,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生,新西兰新近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4月21日,新西兰驻华教育参赞孔思达先生到上海进行工作访问。期间,记者采访了他和新西兰驻沪签证领事柯岱瑞先生。
记者:孔思达先生,您好,首先欢迎您来到上海,我们知道,您是去年2月份就任新西兰驻华教育参赞的,在您之前,新西兰在国外并未设立过此类职位,可以说,您是新西兰全球首位驻外教育参赞,请问贵国为何决定设立这一职务?
孔思达:设立教育参赞一职,是新西兰进一步在海外推广本国教育、吸引外国留学生的需要,我非常荣幸的成为第一位教育参赞,也非常高兴能够到中国来担任教育参赞,我们已经决定在不久向海外再派出3位教育参赞,分别到美国、比利时和马来西亚推广新西兰教育。
记者:贵国将首位教育参赞派往我国,是否意味着对中国留学市场的特殊重视?
孔思达:可以这么说,在新西兰的国际学生中,中国学生的数量始终排在第一位,并且中国学生非常勤奋,非常聪明,很受新西兰学校的欢迎。在我们去年颁发的20个全额奖学金中,有6位中国学生,所占比例是最大的。我们非常欢迎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也希望能够更好地在贵国推广我们的教育。
记者:4月19日新西兰教育部长特维•马勒德公布了新的奖学金计划“新西兰国际博士研究奖学金”(简称NZIDRS),请介绍一下这一奖学金的特色?
孔思达:NZIDRS 是新西兰政府出资的一项全球奖学金计划,为优秀的国际学生到新西兰的8所大学去攻读博士研究学位(仅限于研究课程)而设置。该奖学金于2005年4月向全球公布。2006年,全球将有40 个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来自65个国家的学生和学者有机会申请,中国是其中之一。这一奖学金主要有以下特色:
1.NZIDRS 是一项全额奖学金。奖金资助覆盖学费、生活费、保险、交通费以及其他方面的补助,约合人民币23.2万元;
2.该奖学金为学生在新西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课程的3年时间提供全奖;
3.NZIDRS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与专业方面没有任何限制,评选标准主要考察申请人学术能力的优秀与否;
4.奖学金获得者在他们学习的大学每周可以允许工作8小时, 进行研究或讲学方面的工作。
记者:请问这一奖学金有哪些评选标准,申请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孔思达:NZIDRS重点的评选标准包括:1、申请者必须达到新西兰大学的博士研究学位的入学标准;2、入学标准包括对英语的要求,例如雅思考试成绩应超过6.5,托福应超过575,CAE剑桥高级英语证书和CPE剑桥精通英语证书的考试成绩也可以当作衡量标准;3、申请人的学术成绩要求:必须持有'A'等级或相关的学习成绩证明;4、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递交申请之前已经和希望去学习的学校的相关导师联系过,并讨论过他们的研究课题。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15日。
记者:据说,新西兰从2006年1月起将下调部分国际学生的学费,下降幅度将达8—10万人民币/年,请详细介绍一下这一新政策?
孔思达:这一政策也是新西兰教育部长特维•马勒德于4月19日公布的。针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国际学生,新西兰政府将下调部分学生的学费,使之与本土学生的学费持平。只要导师是新西兰的科研带头人,该博士生就有资格享受本土学生的学费标准。此项措施从2006年1月起生效。
新西兰每所大学有自己不同的学费标准,但是粗略计算,中国的博士学生如果享受新的学费价格,一年可以大约节省8万到10万元人民币的费用。原来中国学生每年大约需缴纳10—15万人民币的学费,下调之后的博士学位的学费大概是每年每人1.9—2.5万元人民币。由于新西兰大学有诸多科研带头人,所以预计将有许多中国博士生有资格享受下调的费用。
新西兰大学鼓励有志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学生直接和他们联络,和大学的科研带头人建立联系,并咨询费用下调的相关问题。
同时,从2006年1月起,新西兰政府允许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的子女支付与本土学生同样的学费,而不是国际学生的费用。这样,对于带学龄期间(高中阶段以下)的孩子来新西兰攻读博士学位的国际学生来说,这项政策也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记者:新西兰移民部长同样于2005年4月19日公布了海外学生在新西兰学习和工作的新政策,请问新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柯岱瑞: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1、根据新西兰技术移民政策,海外留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如能获得相关加分,就可取的一个为期6个月的无条件的工作许可,即在不需要雇主录用信和证明的情况下,寻找任何种类的工作,而不受所学专业的限制;
2、如能满足某些条件,高中12和13年级包括那些就读英语课程的学生也可以半工半读;
3、对于符合要求的学生,其允许打工的时间由原来的每周15个小时延长到了每周20个小时;
4、任何就读课程等于或超过12个月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在暑假期间全天工作;
5、如果学生所读课程属于新西兰技术短缺类(如护士类、技术工人类等),或属于研究生课程,其配偶可申请无条件工作签证,其签证有效期将同学生课程长度一致。
这些政策将于2005年7月4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