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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观点:竞争就业岗位应以能力定高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 14:1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反方观点

  竞争就业岗位应以能力定高下,优先贫困生是以新的不公取代旧的不公

  田耳(青年作家,第七届鲁迅文学奖得主):优先安排贫困生就业,也许是好事,但却有违公平的原则。这个举措由政府来执行,我觉得太快了一点,不大妥当。

  我是湘西人,湘西就是湖南的贫困地区,我记得我在读初中、高中的时候,在自己的班上就经历了这种贫困生界定的过程:一个班50个人,贫困生的指标有5个人,你是贫困第6名,那你就不算贫困生了。或许同样的,安排工作的时候,第5名就有了比第6名的优先权,然后他们的命运可能就会发生截然不同的改变了。如果由人事单位来负责界定哪些学生才是符合标准的贫困生,在操作层面上也很难避免一些问题,有可能到最后,有些真正贫困的学生并没有被界定为贫困生。

  因为是优先安排部分贫困生就业,而不是优先安排所有的贫困生就业。这中间就存在一种竞争,不是贫困生和非贫困生之间的竞争,而是贫困生之间的竞争。我认为,优先安排贫困生就业,如果不是由政府的人事部门,而是由企业来承担的话,效果可能会好得多。1990年代初的时候,外面有些人结对子扶贫,需要在湘西一个县找一个农村孩子。要求是,最穷的、学习最好的。但是教育局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后面挑了一个孩子,不是最穷的,也不是成绩最好的。还得挑长相,长得不好还是没有机会的,他就是这么一个操作方式。其实当我们谈到公平问题的时候,已经很奢侈了。在目前的状态下,我们可能更多的是考虑操作的问题,要跳过操作问题去谈公平,那你是不了解中国国情的。所以我觉得去执行一个不可操作的东西,是很难保证公平的。

  丁帅(公务员):公平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绝对的不公平,给予贫困生一定的照顾也会产生负面作用,社会要进步,就只能讲能力。如果要优先谁,那么就业群体的素质就会下降。从学生情况来看,贫困生考学校可以加分,上学的时候还可以拿补助。对于那些不是很富裕但又非贫困的学子来说,这无异于加剧对他们的不公。

  陈伟(长沙教育学院学生):出台这样一个政策,我担心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分配不公的问题。我来自农村,有一回村里面下来四个低保指标,村长就请组长来讨论怎么分配,最后四个组长去村长那里,都说自己很贫困,这个说我孩子在读书,那个说我今年入不敷出,最后这指标就完全由四个组长包了。

  彭建宇(长沙学院学生):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如果自己有能力的话,根本就不会涉及到因为家庭贫困而无法生存的情况,就让大家公平竞争,如果没有竞争,社会也不会进步这么快。

  张敏(长沙学院学生):要判断一个贫困生,首先有一个贫困的标准,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评判标准,那么可能会产生新的不公正。此举可能是国家扶贫政策的一种延伸,但也是治标不治本的,贫困生数量也多,但是社会上提供的岗位又少,所以说大学生就业也应该要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之中,只有在公开竞争、平等竞争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公平。

  王孙(网友):这个政策是不公平的,也不是长久之计,与其给贫困大学生优先安置这样一个机会,还不如给他们创造一个平等就业的环境。我不赞成“矫正性正义”,因为此举可能更危险,与其事后矫正,不如从一开始就提供公平的基础,多为贫困学子创造能够提升专业技能的渠道,从而使得他们获得更强的竞争力。

  胸襟如海(湖南读书会会长):我是持鲜明的反对意见的,我们曾经痛恨“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这种现象,为什么?就因为有失公平。而优先贫困生就业,这也是一种不公平,是另一个极端。对于贫困生的就业,并不是说我们给他一个什么位子,就可以改变贫困地区的面貌,我们可以通过税收杠杆、商业经济的补贴的办法,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社会资源的公平获取,才是维护这个社会稳定的基础,我们不应随意打破这种公平竞争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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