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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获悉,2009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在即,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省工商联、共青团江苏省委共同制定了《江苏省2009-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计划规划,2009年-2011年,我省将组织5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今年不少于1.5万人。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单位录用的,见习时间可计入工龄。
《计划》中规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2009年-2011年,我省将拓展和规范1000家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组织5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其中2009年目标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数量达到600家,安排见习人员不少于1.5万人;2010年,见习基地数量达到800家,安排见习人员不少于1.7万人;2011年,见习基地数量达到1000家,安排见习人员不少于1.8万人。
就业见习主要对象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参加见习。见习期间可获得基本生活补贴,其中省级就业见习基地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记者/杨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