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本学科隶属于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学院设有两系一中心, 即地理信息工程系、测绘工程系、测绘遥感信息实验中心。学院设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代表性建筑与古建筑数据库”,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北京市品牌专业“测绘工程”,以及北京市科研创新团队2个(“地理信息系统理论、技术与应用”、“数字摄影测量理论、技术与应用”)。
本学院现有教授4名、副教授 12名,90%以上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国际著名摄影测量与遥感专家、两院院士李德仁教授为本学院讲座教授,中国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原院长林宗坚教授、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主任陈军教授为本学院兼职教授。学院现有北京市教学名师一人,北京市拔尖人才2人,北京市青年骨干教师2人,并有一名教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学院先后完成一批高水平的科研项目,获得国家测绘局测绘科学技术一等奖一项,建设部华夏科学技术三等奖一项,以及北京市各类科研奖多项。目前承担国家十一五科技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北京市教委专项科研基金20余项,现有年均科研经费200余万元。近年来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多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其中包括三大检索论文30余篇。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下设7个研究所,由研究所负责安排、组织和管理研究生日常学习、科研工作,并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科研条件。要求研究生必须参加研究所、学科团队或导师的研究课题;注重培养计算机编程能力,要求完成一定的程序开发任务;在学期间至少应发表一篇研究论文。学院现有教学、科研设备价值2000余万元,其中高性能图形图像工作站100余台, 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3套(教学版40套)、多基线地面摄影测量系统1套,地面激光三维扫描仪5台,以及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CORS)、GPS RTK、测量机器人、移动道路测量系统等,可以满足研究生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需要。同时该学科与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为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与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也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该学科重点研究方向是地理信息系统理论、技术与应用,激光雷达测量与古建筑保护,移动测量技术与应用,工业精密三维测量技术与应用,摄影测量理论、技术与应用等。该学科培养适合在国土资源、测绘、交通、城建、规划、军事等国民经济建设领域及政府部门,可以从事地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古建筑数字化测绘与保护、空间分析与应用、辅助决策与管理、城市规划与管理、数字地图设计与制作应用等方面教学、科研、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同时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7.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本学科隶属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是我校重点学科,主要从事控制理论及其在建筑领域的工程应用研究。多年来,该学科已形成了以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技术为专业特色,控制理论和信息处理技术相结合的培养体系。该学科具有一个国内领先的北京市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实验教学中心,该中心设有电梯控制实验室、火灾报警消防控制实验室、给排水控制实验室、现场总线控制实验室、建筑供、配电及照明控制实验室并设有保安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门禁系统等,可为研究生提供优良的研究环境。
近年来,本学科教师先后承担了省部级、院级科研项目20余项,出版专著30余部,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和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有数十篇论文被国际三大检索数据库收录,在电梯控制、变风量空调控制、绿色建筑测控技术等领域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并在工程上得到应用。
本学科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11人,教师皆毕业于国家重点大学且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同时还聘请了多名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为兼职教授,形成了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本学科旨在培养高层次科研和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学生掌握该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自动控制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扎实的控制理论基础,熟练并掌握建筑智能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与本学科有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本专业同时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所在学校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有免试推荐权的高等学校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其中建筑历史、建筑设计、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收通过建筑学专业评估院校的推荐生;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只接收通过土木工程专业评估院校的推荐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见2)要求。
2.各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要求必须进修本科如下课程:
(1)报考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专业的考生所须进修课程请与建筑学院直接联系(010-68322333,姚远老师);
(2)结构工程专业:建筑材料、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结构力学、工程力学(材力、理力)、高层建筑结构、钢结构;
(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结构力学、工程力学(理力、材力)、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工程结构抗震;
(4)岩土工程专业:建筑材料、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结构力学、工程力学(材力、理力)、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地下结构;
(5)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桥梁工程、结构力学、土力学、地下结构;
(6)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土木工程材料、工程力学(材力、理力)、交通工程、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测设计;
(7)市政工程专业:水质工程学(一)及(二)、建筑给排水工程、水力学、水微生物学;
(8)环境工程专业:水污染控制、环境工程、微生物学、流体力学、环境监测、环境化学;
(9)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流体力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计算机技术及任一门专业课;
(10)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建筑技术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等不少于三门的课程,或管理类与经济类本科主干课程中的不少于三门的课程;
(11)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技术经济学、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学、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等课程中不少于三门课程;
(12)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或测量平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原理、C语言(或数据结构)、空间定位技术及应用(或全球定位系统GPS)、摄影测量学、工程测量学;
(13)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自动控制原理(包括经典控制理论和现代控制理论)、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
3.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个别跨门类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应与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咨询;
(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园林、工业设计、环境艺术五个专业的考生;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及其相关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
(3)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园林、环境艺术专业的考生;
(4)设计艺术学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工业设计、城市规划(或园林)专业的风景园林(部分)、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室内与家具设计(部分),以及艺术类下设相关专业(如,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摄影、动画、美术学等)的考生;
(5)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6)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四、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到单位所在省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地点确认报名信息、照像;北京地区考生网报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照像;
2.报名时间为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也可到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五、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在我校考试;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招生办指定;
3.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数学)按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进行;
5.初试分数在3—4月份通知;
6.复试一律在我校进行,时间为4—5月份,以我校通知为准。
六、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时间为9月初。
5.涉及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二级学院采取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本校研招办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2.定向、委培生,自筹经费生需由考生、考生所在单位与我校签署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协议;
3.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我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4.各专业参考书由新华书店或出版社发行,我校不办理代销业务;
5.考前专业课答疑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
6.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初步拟定招生人数,录取时按上级批准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7. 学制为2.5年,超过2.5年的加收培养费。我校招收的计划内研究生不收学费,计划外研究生收取6000元/年学费,复试时收取100元/人复试费;
8.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我校下列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姚 远 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吴智鹏 010-6832252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莫 放 010-68322126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王 媛 010-68322197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李学芳 010-6832253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 娜 010-68322086
学生工作办公室(就业): 刘艳华 010-68322137
学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政编码:100044
学校主页: http://www.bucea.edu.cn
主管部门: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 办公楼209
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点击此处下载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