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逸梅)9月10日,教育部公布了明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办法,自2009年设立专业硕士以后,今年依旧要求在招生计划上加大对专业硕士的倾斜。另外在违规处理中加大力度,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可开除学籍。
教育部提出,考研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和基层学术组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学术职能,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和优化考试内容,使具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人才脱颖而出。
2011 年继续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范围和规模,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均可安排招生,各招生单位除将今年招生计划的增量部分主要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外,还应将2010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规模数按原则上不少于5%的比例调至专业学位。要积极探索完善与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和生源特点相适应的考试(复试)内容和办法,努力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质量。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推免生、奖助学金和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机制。
考试安全性也被列入工作重点,对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设施不完善的考点要进行专项整顿、限期整改,不合格者不能作为考场安排。保密室启用前须按相关规定经省级保密、公安、考试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不达标的坚决不能存放试题(卷),要逐步实现与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联网,实现远程实时监控,确保试题(卷)安全。
违规处理的章节中,在去年的基础上,特地增加了部分内容。对于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除此之外,“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考试作弊的在职人员要通知考生本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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