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以十大优惠政策吸引大学毕业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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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8/21 10:26 中国青年报 | |||
研究生进市直机关,面试合格即可录为公务员 硕士博士到市属企业,除工资外政府给3年补贴 到农村基层工作,取消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 有关企业急需的专科以上学历者,可办理落户 吉林省长春市近日公布了十大优惠政策,引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到长春工作。 十大优惠政策是:一、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进入长春市有空编的市直机关工作,可以免去笔试,面试合格即可被直接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二、长春市市属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接收应届硕士生及以上学历者,除本人正常工资外,长春市政府发给3年的生活补贴,硕士年补贴1.2万元、博士1.8万元、博士后2.4万元;三、国家统招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先落户再择业;四、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当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负责接转关系、按签订的合同期限连续计算工龄、代办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事宜;五、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取消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六、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从事种植、养殖和生产经营活动,其人事和户籍关系由市、县(市)区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统一管理,保留相应身份,连续计算工龄,并代办档案工资调整、职称申报、社会保险等事宜;七、选拔优秀应届专科以上毕业生到农村乡(镇)政府、村委会培养锻炼,3年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录用到乡(镇)机关工作,特别优秀的,将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八、长春市汽车制造、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急需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办理进长春落户审批手续;九、2002年以前已派回生源所在地的往届专科以上毕业生,现在长春市企业单位就业的,且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4年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满两年以上的,经长春市人事局认定,可办理进长春落户审批手续;十、2002年(含)以后国家统招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有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长春就业落户审批手续。(记者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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