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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大学就业工作中的机遇与挑战

http://www.sina.com.cn 2004/04/16 13:56  中国大学生就业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

  刚刚过去的2003年,对这一届大学毕业生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作为扩招后第一批大学毕业生,在就业竞争加剧的同时,又遭遇了“SARS”。在新的一年开始之际,我们回头来总结这一年的就业工作,不仅能够为已经拉开求职序幕的2004届毕业生求职提供一个参考,同时也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就业工作提供第一手的资料。为此本刊记者采
访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女士。

  记者:刚刚过去的2003年,我们的毕业生就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我们是如何克服这些困难的,请谈谈我们就业工作的基本情况好吗?

  林: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情况,可以用四个“前所未有”来概括:一是所遇到的困难前所未有,二是各级领导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三是工作力度前所未有,四是取得的成绩前所未有。所遇到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毕业生数量的增加,2003年是扩招后的首届毕业生就业,人数是212万,比02年增加67万,增幅为46%。这个增幅是20多年来增幅做大的一年。压力还表现在毕业生的结构:92万本科生,108万专科(高职生),12万研究生,其中主体是高职高专。二是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最紧张、最关键的时刻,遭遇了“非典”。“非典”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用人部门需求的下降。第二是在供需见面最活跃的时候,许多学校封校了,相互交流、双向选择的活动遇到了严重的障碍。可以说遇到的困难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但到2003年7月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还是达到了67%,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个百分点,实际就业人数增加了45万。

  记者:2004年毕业生就业的序幕已经拉开,您如何看待2004年的就业形势?

  林:总的来说,2004年的宏观就业形势还是非常严峻,就业工作还有很多薄弱环节,但是也有很多有利的条件和因素,我们既不能盲目悲观,也不能盲目乐观,要把握好整体的发展趋势,基本状况,来推动我们的工作。

  2004年高校毕业生280万,比2003年增加68万,增幅32%,加上往届未能就业的、积淀下来的毕业生,2004年各类大学毕业生总人数可能要突破300万。这样的毕业生数量给我们就业工作的压力是巨大的。从全国的整体就业形势来看,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局面将会长期存在,城镇登记失业率有可能进一步上升,;下岗失业人员数量居高不下,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规模加大,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压力和难度。毕业生数量的急剧增加,宏观形势又非常严峻,双重压力,造成了我们04年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记者:目前我们的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什么方面?有利的条件有哪些呢?

  林:当前,各地的工作不平衡,“无业可就”与“有业不就”并存的现象,暴露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需要继续加强的环节。主要是:有的地方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成立领导协调机构,毕业生就业问题没有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政策措施不到位,如一些地区还没有解决毕业生跨区域就业,特别是高职(专科)毕业生跨省区、跨地市就业问题;在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市场规范、市场监督有待强化。用人制度上需要深化改革。有的用人单位对于吸纳毕业生就业态度不积极,“用廉用亲,不用优”。一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还远未完善;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改革、创新高职教育教学,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型人才,以及加强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创新教育,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

  我们在充分看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的同时,也看到做好工作的有利条件。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条件下保持了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对扩大就业产生强有力的拉动;特别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高校毕业生作为高素质人才将拥有更多的就业空间。已出台的各项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效应将进一步释放,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教育教学模式的改进,必将对毕业生就业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随着党的十六后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全国统一市场的进一步形成,毕业生就业空间会更加广阔。

  所以,我们既要看到就业形势的严峻,看到存在的问题,也要看到有利的方面,以进一步增强我们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信心。

  记者:大学生就业是高等教育的出口。当前出现了“无业可就”与“有业不就”共存的现象,是不是我们高等教育培养的人已经“供大于需”?

  林:大学毕业生出现了“无业可就”的情况需要我们深入思考这个问题。除了社会大环境的原因外,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是,中国高等教育继续发展的路应该怎么走?在这方面,我们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除了宏观就业形势方面的原因外,与我们高等教育自身存在的一些需要深刻改革的问题或方面是直接相关的。我们必须直面的问题是,中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们有许多工作与这个阶段是不相适应的,这个阶段有两个突出的标志,一个就是计划经济已经转向了市场经济,并且正在走向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市场已经成为劳动力资源、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其二就是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和精英教育相比较,不仅是一个量的变化,也是一个质的变化,它有许多新的规律、新的特点,需要我们不断深入地分析、研究,不断地探索、改革。但是,比如说,我们现在有相当一批的高等学校,培养的是现代化的社会所需要的具有一技之长的普通劳动者,这是相当多的高等学校的办学目标定位。但是在这方面,我们感觉到,我们的许多工作与这样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还存在很多问题。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总量不足的条件下,根本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也不可能把就业率和就业层次作为高校办学的一个衡量标准。经济体制的变革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客观上已经决定了毕业生就业的情况,虽然不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标准,但是它无疑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标准之一。明确这个标准,再来看我们当前的就业难的问题,我感觉到,它是对于高等教育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挑战,同时也是促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机遇。关键是我们教育战线的同志能否把握好这样一种机遇,将问题与挑战变为改革与创新的动力。

  记者:面对新的就业形势,2004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如何开展呢?

  林:对做好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首先应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眼于完善体制和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关注热点,把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这是我们总的指导思想。

  我们将在200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各省、区、市全部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没有成立领导协调机构的,在年内建立起来;已成立领导协调机构的,要进一步发挥其领导和协调作用。

  2.狠抓政策落实,完善制度建设和创新。继续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03年出台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决清理、修改和废止不符合时代要求、制约或妨碍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文件,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效应的加速释放。继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3.构建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教育部门更加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大学生就业各项扶持性政策,开通毕业生到基层、到非公有制单位、到西部以及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渠道。积极推广福州经验,推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缓冲的“人才储备中心”、“就业驿站”等。

  4.严格规范和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高校毕业生进行欺骗、欺诈行为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逐步建立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信用档案,对用人单位损害学生权益的事件及时通报。

  5.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步伐。大力推进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教育部将切实推进高校布局、学科专业结构、发展规划、招生规模、办学评估、学位设置、经费投入等方面工作同就业状况紧密挂钩。采取有力措施,教育、帮助学生增强适应就业市场的竞争能力、就业和创业能力。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要按照宽专业、厚基础、灵活专业方向的要求,根据就业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加强后期针对性专业教学。高职院校可推进“订单方式”培养,加大“双证书”工作力度,2004年在有资格准入领域中80%的高职毕业生要能够取得“双证书”。

  6.继续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2004年实现国家、地方、高校三级联网,教育、人事、劳动等同络和市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所有省市和本科高校要在2004年上半年以前开通自己的就业信息服务网并与国家网联通,高职(专科)院校要力争2005年全部建网。我部将和各部门共同加强毕业生就业中心网站建设,积极举办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网上招聘活动,大型毕业生招聘会主要在网上举办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要成为就业信息的主渠道。

  7.高扬主旋律,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建功立业。

  8.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监控、督促、检查的工作力度。2004年实行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控制度,建立一批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测点;建立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在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和“失业率”统计的基础上,实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我部将继续向社会定期公布各省市和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各省市公布所属高校就业率;实行毕业生就业重大问题通报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重点检查国家政策落实情况、就业状况偏低省份工作情况、高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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