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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深圳公布30家欠薪企业名单,垫付欠薪1000余万元
据新华社报道,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30家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名单,并依法通过欠薪保障基金垫付1000余万元,为这些企业的员工发放工资。通告还要求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接受依法处理。
点评:无良企业主一走了之,最大的受害者莫过于企业员工,如何保障这部分人的利益?新修改的《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提供了一种思路。根据该条例,用人单位不论职工人数多少,一律每年缴纳欠薪保障费,加上财政补贴等资金,建立欠薪保障基金。用人单位发生欠薪,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的,员工可以向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