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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保护我们的女同胞不让别人抢走。我爱你……”这是杭州一所小学一名六年级男生在作文中写的。有老师认为作文内容不合格,但校长认为是真情实感,不该抹杀,应该给90高分。 (12月6日A8版《钱江晚报》、7日《天府早报》、《成都商报》……)
钱江晚报率先报道的这篇新闻这两天在新浪网上热炒,跟帖200多条,爱情能否入作文,本是个伪问题。只要作文要求中没有对此限制,就可以写。可爱情对于学生来说,是“不合时宜”的,因此,学生作文中,也就不会出现爱情字样,如果一旦出现,不仅不能获得高分,而且还会使教师和家长如临大敌,聪明的学生是不会以爱情为题材的。作文中不出现爱情题材,难道学生就没有恋爱的?答案显然也是否定的。学生早恋现象此起彼伏,谁又能否定?
当爱情真的进入到作文中,我们的教师立马就有强烈的反应,现在还只是小学的作文中有爱情,如果初中生和高中生的作文写了爱情,教师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从作文要求真情实感的角度看,这位六年级的小学生在作文中写了爱情,写出了真实感受,且语句通顺,从这个意义上看,我赞成校长给出的90高分。可学生毕竟写了爱情。此事传出之后,会不会有仿效的学生?那无疑会有一种示范的效应。会让学生以为,不管什么情况,只要真情实感就好。其实,从小学生作文内容来看,他们根本就不是爱情!尽管作文中出现两个人睡在一起的情景,但那是孩子般的稚气,与大人头脑中的想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他们这种关系,完全与爱情无关,是两个孩子之间的友谊。我们可以说,孩子根本不懂爱情,可他们却误认为自己的行为就是爱情,而且还将此写入作文中。孩子为何会将两人的友谊写作爱情呢?可以断定的一点是,孩子不懂爱情和友谊有什么本质区别。他们会认为,只要是男女同学,只要两个人关系好,就是爱情了,就可以说出“我爱你”了。
孩子迈入了爱情和友谊的误区,其责任在教师和家长,是他们将孩子的爱情知识停留在“空白”的版面上,可孩子却从另外的途径上知道了爱情,却并不真正理解爱情,因此也就有了孩子气的“爱情观”,也就有了雷人的“爱情作文”。
虚惊一场的“爱情作文”,使校长给了高分,可如果写此作文的是高考生,老师能否给高分?是否写出真情实感,就能够在作文中得高分?哪怕是写些“黑暗”中的事?
不要急着给“爱情作文”欢欣鼓舞,不要急着给那位校长以赞扬声。如果我们一味的欣喜于孩子的“真情实感”之中,那引发的“示范效应”会让我们措手不及的。教育从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温岭市石塘镇中学 王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