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充分发挥民办教育生力军作用(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 11:18   新浪教育

  2、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近年来,我们根据民办教育的特殊实际,积极探索有别于公办教育、符合民办教育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指导、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一是严把办学审批关。坚持按同类公办学校的办学标准审批,既注重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经费投入等“硬件”的审核,又注重办学方向、办学理念、校长素质等“软件”的考察。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以此引导民办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育人效益摆在首位,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不良倾向。二是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对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进行备案,严格审查,督促民办学校在课程开设、教育管理、招生、收费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乱办学、乱登广告、乱招生、乱收费、乱发文凭等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三是引导提升办学水平。通过举办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培训活动,将民办学校纳入省示范性学校创建等形式,引导民办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办学,依法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走特色立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内涵发展的道路,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3、进一步改革管理方式。针对民办学校的特点,坚持改革创新,在管理方式上力求新突破。一是全面推行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学校审批备案、招生简章和信息发布备案、学校办学情况信息定期发布等一系列制度,将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借助中介机构实施对民办学校的有效监管。从今年开始,由省教育厅安排专款,向社会公开招标,以教育内审的形式,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民办高校的财务和资产进行全面审计,督促民办学校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合理支配收益,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三是建立对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和督导评估制度。根据民办学校的特点,科学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民办学校进行办学水平评估,每年开展年度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了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努力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发展民办教育,优化环境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多管齐下、多点着力,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努力为民办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1、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民办教育发展。一是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形成全省联动。按照这一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民办本科高校由省管理;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实行省、市(州)共管,以市(州)为主;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学校由市(州)管理;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和民办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学校按属地原则由市(州)或县(市、区)管理,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尽其责的民办教育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实行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国土、税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政法、环保、工商等部门,都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制订具体的支持措施,齐心协力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三是注重发挥行业管理组织和研究机构的作用。我省建立健全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民办教育协会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其在牵线搭桥、行业引导、维权服务和自律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省级协会,三届会长都由德高望重、热心民办教育事业的原省级领导担任,省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工作经费。同时,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门成立了民办教育研究所,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2、切实解决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严厉整治针对民办学校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我省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布置的检查外,各地、各单位不得进入民办学校进行检查;对民办学校的各种罚款一律上缴财政,并作为民办教育发展资金。”同时,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民办学校正常工作和教学秩序。二是严厉整治民办学校周边环境。我们将其纳入全省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之中,像对待公办学校一样狠抓民办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和净化工作,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此外,对突发事件等其他影响民办学校稳定发展的问题,我们都密切关注,及时妥善解决。

  3、着力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一方面,大力表彰奖励民办教育发展先进典型。2008年,省政府拿出专项经费300万元,对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奖励,特别是对为民办教育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同志颁发特别贡献奖,调动了各方面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积极性。省民办教育协会联合省直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了兴办、支持、宣传民办教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双十佳”、“湖南省民办学校百佳教师”等评选和表彰活动,推介了一批民办教育先进典型。同时,我们还把民办教育纳入了整个教育表彰奖励范畴,确保各级各类教育评选表彰活动民办教育有一定名额。另一方面,注重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民办教育的意义、地位和作用,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和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我省民办教育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教育需求相比,与建设教育强省的要求相比,与民办教育发展先进省份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东风,坚定不移地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努力推动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第一,进一步扩大民办教育资源的比重,拓展民办教育的发展领域。继续坚持以发展非义务教育为重点,同时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办好少量高质量、高水平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导民办学校加快转变办学思路,拓展发展空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优质教育需求。第二,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实民办学校的优惠政策。已有的政策坚决落实到位,还没有相应政策的,要积极探索,力求突破,竭力为民办学校营造一个与公办学校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第三,进一步整合区域内公办和民办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各地公办和民办学校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实行“双向选择”,推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减少重复建设,提高区域教育整体竞争力。第四,进一步推进内涵式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引导民办学校实施品牌战略、特色战略、整体优化战略,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促进湖南民办教育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我们相信,通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湖南的教育特别是民办教育一定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为推进科学跨越、富民强省,为促进全国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此次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和与会代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民办教育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