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7成211高校招生存在性别歧视

2013年08月19日08:39  东方网 微博   

  全国112所211工程学校,接近七成在今年高校招生中存在性别歧视,其中有34所学校直接违反教育部现有政策规定。前日,女权组织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发布报告,呼吁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承担纠正招生歧视的责任,重新探讨既有的招生性别政策。(8月18日南方都市报)

  作为全国高等教育领头群体的211高校,应该在各方面走在全国高校的前列,现在,却性别歧视走在了全国前列,真的很悲催。

  一悲,违反国家政策之悲。在今年高考[微博]前夕的2013年5月,教育部下发《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国家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该规定首次明确了外语、播音类专业不能设置性别比例。然而,新出炉的报告显示,全国112所211工程学校中,34所学校属于直接违规,包括中国传媒大学[微博]的播音主持专业、四川大学的舞蹈专业等,这些学校为平衡性别,仍明确了分男女招生。国家规定都是经过科学运筹的,作为高校,有什么权力违规呢?这种违规不仅是对国家规定的不尊重,也是对正常招生就业秩序的不维护,对学生发展的不负责。

  二悲,教育功利之悲。有高校老师向记者介绍,类似于小语种专业限招女生与就业有一定关系,因为用人单位更喜欢招男生,这种“男生优先”的心理,导致高校不得不在招生环节就要平衡比例。这种观点很有代表性,是就业决定性别的畸形思想折射,这是把就业歧视延伸到了教育歧视,用就业困难限制学生发展机会,这是对教育规律的违背,对学生教育均等机会的剥夺。教育不应该是市场歧视的跟屁虫。

  三悲,伤害行业发展之悲。我们老百姓有句俗话,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虽然通俗,但说明一个道理,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不能搞性别歧视,男人有男人的长处,女人有女人的优势,两者搭配,方能取长补短,利于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人为的搞性别歧视,主管去垄断岗位,不利于行业发展的和谐秩序,不利于男女的公平竞争,最终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报告统计,在全部112所211工程高校中,存在性别歧视的有74所,占总数达66%;而在985工程高校中也有31所在今年本科招生中存在性别限制。这些学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公布于阳光高考网,表示经过教育部的认可,作为教育部应为自己的失察之责承担责任,既然有《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国家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该规定首次明确了外语、播音类专业不能设置性别比例。那么,就应该坚决落实,有了规定,不落实,规定就是稻草人,招生就是歧视人。

  高等教育难以在性别歧视中走向美丽,学生难以在性别歧视中健康成长,歧视的怪圈应该被打破了,打破歧视怪圈才能建立真正男女公平的社会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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