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大学生可留校就职公益岗位

2014年05月27日08:46  沈阳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困难大学生可留校就职公益性岗位,工资为每人每年1.5万元。”今年,辽宁省将继续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方式,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日前,记者从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了解到,每所学校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6月6日前完成推荐。

  按照要求,2014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推荐对象,必须是已经纳入到辽宁2014年贫困生援助台账的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主要在高校从事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化建设和预征入伍等相关工作。各高校在推荐时,要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进行推荐,推荐比例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原则不超过6人。同时,为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的平稳性和延续性,各高校可结合工作需要及毕业生实际情况,安排公益性岗位毕业生在校工作1-2年。根据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工资为每人每年1.5万元(含三险一金),由省财政承担。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将对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人选,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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