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考了第一却不被录取的事,是颇令笔者意外的。至少在我了解的高校中,招生录取必须严格按照“笔试+面试”后的排序进行,因为这就代表了对考生综合考察的结果。而这起事件中,“笔试+面试”第一者未被录取,是因为录用实行的是“笔试+面试+差额考察”方式,由于有了“差额考察”,所以第一者未被录取。从录取规则来说,也是正常的。
但这种录取方式在严密的人才考察体系中并不正常。严格说来,在人力资源招聘中,差额考察属“二次面试”范畴。也就是说,考生根据笔试成绩,进入第一轮面试,再根据“笔试+第一次面试”成绩进入第二轮面试,三次成绩的总和(或最后一轮面试的表现)决定其是否被录用。这种招录规则,在企业招聘中,十分常见。如果考试组织者事先明确告诉考生这样的招录程序,第一轮面试结束领先者,显然不会认为自己已“十拿九稳”。
作为第二轮面试的“差额考察”,也必须公开透明,而不能神神秘秘。而据胡烨亮说,2010年3月31日,国家海洋局的两位工作人员来到胡烨亮所在公司对其进行考察,还察看了胡的档案。这其实就是“差额考察”,但传递给胡的信息,却是要办录用手续了。
考试组织者还有另一方面问题,就是对每个评价、考核环节,都应有清晰的标准,以回应考生和社会的质疑。一般而言,考生和公众对笔试成绩是比较相信的,因为“白纸黑字”而较少受人为因素影响,但对面试却颇怀疑,认为其人情因素比较大;就连面试考察中获得最好成绩的胡烨亮,也对“差额考察”存有怀疑,要讨说法。这是社会普遍质疑“笔试+面试”方式公正性的原因。
不少人认为面试很难有公正性,其实不然。在维护面试考察公正性方面,国外大学和企业早已积累经验。美国大学也实行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但综合评价并没有引起社会广泛质疑,其操作方式是,将对学生的综合评价设立若干项指标,每个指标都有十分明晰的打分标准,考生完全可以复查。如果我国大学、用人单位也有这样的评价体系,面对考生的质疑,只要把评价打分拿出来,不是很有说服力吗?给考生一个说法,会很难吗?
上海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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