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
最近一些地方相继公布,今后大学生“村官”等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可定向考录公务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等优惠政策,原因之一是一些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加分日益泛滥,“你加我加等于大家都没加”,并引起舆论的广泛质疑。(《中国青年报》9月6日)
公务员考试是否应该允许加分?无论怎样回答,似乎都各有道理。“不加分”的道理在于,一方面,确如有关负责人指出的“加分政策已经很泛滥了”。据调查,目前“部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可加分的项目共有十几种”,既有基层工作经历加分,也包括烈士子女、少数民族等身份加分。另一方面,数量过多、幅度过大的加分,对那些无加分考生,也明显可能构成一种“起点不公”,这正像有考生抱怨的,“总共才200分,再加10分就无敌了”,“别的考生可以不用考了”。
同样站在公平的角度,“加分”也并非全无道理,至少那些针对下基层的加分,确乎具有某种公平矫正作用———“对于大学生‘村官’来说,加分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补偿,将有利于鼓励青年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他们把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最贫瘠的地区,加分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向处境更不利的群体倾斜,原本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原则。
其实,在我看来,公务员考试中,“是否加分”其实并非问题的关键,而关键在于如何通过更加公开、透明、可监督的制度设计,确保加分或者不加分过程程序本身的公平正义。
以此回头观照上述围绕公务员考试加分的争议和质疑,不难发现,无论是针对加分,还是针对取消加分的不满,其真正指向的其实都不是具体的加分或不加分政策,而是其不够公开透明、缺乏应有的可监督性的程序过程本身。如在“加分”问题上,一方面,一项加分政策为什么会出台、具体依据是什么,往往没有一个清楚明确、足以令人信服的说法和理由,也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论证讨论程序。另一方面,一项加分政策,具体究竟应该怎样操作——— 如何设定分值(是加5分,10分,还是20分)、如何计算(是在笔试成绩之前加,还是之后加),同样也没经过充分公开透明的公共商议,而仅仅是政府单方面决策的结果。
不得不说,此前同样闹得沸沸扬扬的高考加分,其实就是公务员考试加分一个很好的前车之鉴。诸如“二级运动员”这样的体育特长加分,从理论上讲,对于高考公平原本是有益无害,但由于加分政策制定尤其具体操作过程的不公开透明、难以监督,逐渐导致造假盛行、加分几乎成了一种赤裸裸的权贵加分。
所以,面对眼下对公务员考试加分的质疑,有关部门最抓紧要做的,并不是具体坚持还是取消某项加分,而是为这种坚持或取消创造一个足够公开透明、能保证充分监督的制度环境。
如此,无论加分还是不加,都将有利于公平。否则,加与不加,就只能是一种有损公平的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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