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4年10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4)》。报告指出,商业行业、公共事业单位、社会信任、社会团体、对政府部门等五大类机构信任水平全面上升。
政府信任与社会信任高度相关。报告调查显示,在整个制度信任体系中,政府信任对社会信任的贡献最大。党的十八大以来,改进政府工作作风的举措提升了政府社会信任。其中高度相关的中央政府、检察院、公安部门分别提升1.5分、3.8分和2.5分。因政府信任与社会总体信任高度相关,政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社会信任总体水平。
政府公务员[微博]人际信任水平改善也为社会信任总体水平提高起到积极作用。近年来,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改善了公务员形象。调查中,被访者对公务员的代表角色法官、警察、政府官员的人际信任得分分别为65.9分、65.6分和61.2分,均高于社会信任总体得分水平,起到加分作用。
【权威表述】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重要意义】
社会心态的普遍状况在一些程度上反映出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社会心态的偏差也折射出发展理念上存在的误区,反映出社会公共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十二五”期间社会心态建设目标的确立,不仅为修正偏差找到了参照标准和方法手段,还意味着在利益分配、公共管理、司法行政等多个领域,作出更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的重大调整。
重视社会心态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原则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发展为民的现实途径,通过实现社会心态的构建与舒解社会个体生存压力目标的一体化,保证社会个体更有安全感、更有幸福感,对社会更有认同感。
重视社会心态也是民生保障的重要体现——将保障的领域从物质和文化的层面,延伸到了精神的层面,进一步深化了对民生内涵的认识。
【问题阐释】
1.生活压力加大与社会支持不足。
在竞争日趋激烈、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背景下,生活压力加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另一方面,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单位社会已趋终结,而填补单位社会社会支持功能的公民社会却未见雏形。社会学认为社会支持是一个可以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无偿帮助的社会网络。在恶性压力下如果得不到社会支持,个体会产生无助感、绝望感,产生心理问题或出现极端消极行为。
2.经济增长与幸福感提升不同步。
对于社会来说不可能做到使人民绝对的幸福,因为幸福是非常主观的个体感受,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但是,幸福也包含了客观的成分,社会约定俗成地对于人的生活状态是否幸福有大致的评价,政府就是要为社会的大众提供满足幸福的基础方面,换言之,就是消除那些可能使人民不幸福的社会因素,比如贫困、失业、不安全、灾难、不公平、社会秩序混乱等。
3.底层认同可能导致群体极化。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变动相对剧烈,社会阶层的差距也逐渐拉大。然而,多年来,中国居民的阶层认同特点变化很小,居民的阶层认同偏低,多数人自我认同为中等和中下等。我们要警惕底层认同产生群体极化现象。共同的底层认同会逐渐形成一种底层群体的群体心态。美国心理学家桑斯坦认为,“当人们身处由持相同观点的人组成的群体当中的时候,他们尤其可能会走极端”。也就是说,在群体中更容易强化原来的态度倾向,造成明显的一边倒,加强原来的态度强度,可能出现风险性更大的决定。我们看到一些所谓“无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就是由具有共同态度的人聚集逐渐使得决定和行为极端化,逐渐失控的。
4.群体性怨恨可能成为社会情绪。
近年来民众的不满情绪,主要存在几个指向对象,一是对于贪污腐败、不作为的官员,一是“为富不仁”的商人,还有一个是针对一些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以及造成这些不公平的公共权力机关。群体性怨恨与社会存在的不公平、个人发展困难、个人生活状况得不到改善等因素密切有关。
【解决方案】
1.减轻民众生活压力的同时,也要重视建立社会支持网络。
民众的生活压力来自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的问题需要通过政府有效的服务体系来解决,而还有许多问题是政府无力解决的,这就需要政府支持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通过民间和社会的力量来帮助那些生活压力较大的民众。拓展家庭关系之外的社会支持力量,通过民政和其他社会服务部门完善社会应急救助体系,形成常态的应对物价上涨、灾害、失业、重大疾病、伤亡等困难、困境的援助体系,减少民众身心的压力。
2.防范社会风险,提升群众安全感。
一方面要完善食品、交通、医疗等方面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要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提高人们防范风险的能力。要特别关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人们所面对风险的差异,防止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分化加剧、社会阶层差距加大情况下的“风险分配”不公平。
3.完善诚信体系,重建社会信任。
通过建立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诚信系统,通过有效的奖惩措施,强化公民和组织的诚信行为,逐渐建立人际信任和组织信任。提高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约束和规范公共权力执行,严格问责失信的公共权力执行者和组织,提高公共权力机关的公信力。严厉打击个人和组织的欺诈行为,逐步重建社会信任。
4.理顺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机制。
首先从制度层面建立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规则,落实责任部门彻底解决累积的问题。建立了解和研究社会心态的系统,时刻关注社会心态的变化,及时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完善我国的法制体系,提高法律途径的效用,降低人们使用法律策略的成本,培养全社会利用宪法、法律框架解决问题的信心和习惯,使得行政、司法、信访可以高效互补和衔接,有效化解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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