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招录时间安排

  • 2014年8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 2014年9月20日,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
  • 2013年9月21日,教育入学考试。
  • 2014年11月低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 2014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15年2月底前,入学。
  • 2015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中央主管部门

中央政法委 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社部 国家公务员局

各省区市招录情况

省市区名称(红色为2014年公告) 招录人数 公告 职位 报名时间 查分 分数线
湖南 149人 查看 查看 9月2日至4日    
山东 569人 查看 查看 9月2日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05人 查看 查看 8月31日至9月6日    
浙江 262人 查看 查看 9月1日至6日  
黑龙江 535人 查看 查看 9月1日至3日    
吉林 344人 查看 查看 8月31日至9月4日    
青海 129人 查看 查看 9月1日至5日    
河北 466人 查看 查看 8月29日至9月2日 11月16日  
海南 55人 查看 查看 9月1日至2日    
江苏 63人 查看 查看 8月25日至29日 11月上旬  
贵州 454人 查看 查看 8月29日至9月2日    
辽宁 325人 查看 查看 8月25日至27日    
甘肃 89人 查看 查看 8月28日至31日 10月下旬  
重庆 125人 查看 查看 8月25日至28日 10月26日  
安徽 191人 查看 查看 8月26日至30日    
陕西 354人 查看 查看 8月27日至30日 10月底  
四川 684人 查看 查看 8月26日至30日 10月底  
广西 190人 查看 查看 8月26日至29日 11月上旬前  
河南 1200人 查看 查看 8月29日至9月2日    
宁夏 117人 查看 查看 8月27日至9月2日    
山西 150人 查看 查看 8月27日至31日    
内蒙古 218人 查看 查看 9月1日至5日    
江西 99人 查看 查看 8月25日至29日    
西藏 384人 查看 查看 8月27日至31日    
新疆 174人 查看 查看 8月25至9月1日    
天津 200人 查看 查看 8月26日至30日    
福建   查看 查看      
湖北 83人 查看 查看 8月27日至9月2日 10月底前  
云南 32人 查看 查看 8月24日至28日    

公务员考试名师

报考·须知

教育层次 招录对象 学历要求 毕业去向 学制 学费
专科教育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详细 >>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 2年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专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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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
专升本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 2年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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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
第二学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
研究生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专业)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 2年 免收学费
发放生活补助
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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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专科教育报考指南 更多>>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招录人数:专科生2442人。

     考试报名: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面试体检: 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 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本科教育报考指南 更多>>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招录人数: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4688人。

     考试报名: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民法学。

     面试体检: 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 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研究生教育报考指南 更多>>

     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招录人数:共招收硕士研究生309人。

     考试报名: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面试体检: 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 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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