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考招生改革 将在2010年取消中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11:43   舜网-济南时报

  人们常把一锤定音的中考称为人生路上的第一次大考,为了顺利升入理想的高中,学生们“分分计较”。昨天,记者从在潍坊召开的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将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进行重大改革,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实行学业考试,全省2010年(实行五四学制的到2011年)启动全新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由各学科的学业考试取代一次性的升学考试。

  新初一学生将参加学业考试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山东省将正式实施初中生学业考试。

  学业考试由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学业考试成绩可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合格标准。提倡使用等级制表达学业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学业考试的命题将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

  据了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可以作为学业考试的考试科目;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等可以作为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测试。

  学业考试的方式将根据考试的具体内容采用笔试测验、听力测试及口试、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纸笔测验也可采取闭卷、开卷或开闭卷结合等不同形式。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之一。实行学业考试制度之后,各市将取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初中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毕业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将成录取依据

  在实行初中学业考试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成为高中录取新生的依据。

  据了解,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初中将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等内容。

  普通高中可以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主,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作为重要参考录取新生,也可以将学生基础性发展评价等级作为高中录取新生的限定条件。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主、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的地方,需保证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在招生录取时的权重不低于20%。普通初中推荐指标生、职业高中(中专)录取新生可参照上述方法。

  高中可采用划片方式招生

  除采用指标生审核录取外,高中还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由高中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报名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集中录取。

  推荐录取。初中学校可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推荐,至少两名教师写出推荐信,由高中学校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考核后,予以录取。

  特长录取。特长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综合素质评价加特长考核。对于有特殊才能或潜能但无实证性材料的学生,高中学校应提供考生展示特殊才能的条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对考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

  划片招生录取。鼓励高中教育资源和普职比例相对均衡、高中段教育普及率高的地方,在认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区域内划片招生办法,合理划分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服务片区,促进生源平衡、搭建竞争平台,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

  注册录取。部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可采取注册招生的方式,由初中毕业学生持成长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由学校根据成长档案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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