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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区中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26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2日 10:26   吉林日报

  (记者金姝)2010年长春市城区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详见表格),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26分。

  长春市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网上录取,严格履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分数“三公开”。考生可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czsb.com)查询录取情况。

  提前录取推荐生,根据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初中学校的推荐生名额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某一所学校推荐生计划完不成时,应在该校所在区报考同一所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当所在区的计划也完不成时,将在全市报考同一所高中推荐生中择优录取。录取时,以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为依据,其中,学业成绩以中考成绩为准,其它四项以初中学校测试成绩为准。按照推荐生五项测试成绩的等级择优录取,有C等成绩的不予录取。当考生五项测试成绩等级相同时,按照推荐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等级的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等级数量及顺序也相同时,则按照考生的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操作的顺序,查考生形成等级时的分数择优录取。推荐生的学业成绩不低于所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30分。

  自主招生的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录取办法是从市招生办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名单中,按高中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人数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报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10分,录满计划数为止。如自主招生计划完不成时,剩余名额将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个限制”,即限制分数、限制人数、限制钱数的要求。按照各高中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对同等分数的考生采取查单科成绩的办法进行,即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录取。

  今年,长春市城区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办统一印制发放,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时到录取学校报到。

  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7月14日至17日在网上参加第二次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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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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