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汕头中考今起报名

2014年12月16日09:57  中国新闻网 微博    收藏本文     

  中新潮汕12月15日电 据《汕头特区晚报》报道,2015年汕头中考[微博]报名从今天开始至26日进行。报名时间将分为两个时段进行,每个时段6天,12月26日下午6时截止报名。

  第一时段为12月15日—20日,澄海、濠江、潮南区和南澳县考生报名。第二时段为12月21日—26日,金平、龙湖、潮阳区考生报名。凡属汕头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

  针对非汕头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5年中考报名有如下规定:1.其父母在汕头市同一区县连续居住满3年(含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2.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与居住地同一区县;3.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汕头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4.随迁子女具备汕头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下称“第一类考生”), 可享受汕头市户籍考生参加汕头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同等待遇;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下称“第二类考生”),可参加汕头市中考,但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受一定限制〔可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各民办学校和所报考区县市一级以下(含市一级)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学校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县教育局确定)以及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能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普通高中计划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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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可享照顾

  在汕头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照顾享受与所在区县户籍生同等报考录取资格:包括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子女;2.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3.在汕头市工作一年以上的环卫工人和殡葬工人的子女;4.父母一方有汕头市常住户籍(本市户籍跨区借考考生,其父母一方有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户籍者,可参照执行);5.经汕头市人社局确认的引进人才的子女;6.已在汕头市申请入户但还在办理过程的考生;7.台湾同胞子女。

  (编辑:柯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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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中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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