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考试院:高校办自考助考应以引导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14:27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省考试院:高校办自考应以引导为主

  据了解,今年招生期间,省考试院和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曾多次到省内高校自考办学点进行督促、检查,积极协调解决问题,这也是目前我省各自考单位能迅速恢复良性教学状态的一个主要原因。

  对于今年我省自考招生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阵痛”,省考试院自考办主任黄恩育坦言:“我们也接到过相同的反映,部分情况是属实的”。

  他说,自考是国家建立学习型社会的一条重要渠道,其终身教育的性质,也决定了“宽进严出”的报考特性,因此教育主管部门不可能像高考那样,为它设一个硬性的学习选拔标准,相反会鼓励更多人参加自考。目前,我省共有25所省属高校开办了全日制自考助学班。至去年为止,包括高校在内,全省共有80余家经省考试院认证的自考助学单位,它们的存在并不是一件坏事,关键是看如何引导。

  他表示,高校有很多具有经验的退休教师,一些搬迁了新校区的高校,旧校区也空余了不少教室或硬件设备,这些都是自考教育可以利用的资源。今年省属高校自考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确实有很多客观原因,主要还是准备工作做得不充分,但不能因此就拒绝学生参加自考学习。

  本月初,全国考办向各省考试院下发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7年至2012年改革发展纲要》(征求意见稿),表明自考未来5年将重点办好农村技能教育、自考命题题库建设、自考精品课程建设等七件事。这说明今后自考教育在办学上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其配套措施还会进一步完善。

  省考试院在招生前已采取多项政策来规范自考办学,严禁高校合作办学单位自行招生,入学通知书由各校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寄发,并按“以资源定规模、按条件定发展”的原则,为各校自考招生制定指导性招生计划等。

  黄恩育说,今后省考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自考招生的监管力度,同时也提醒应届高考生,自考助学班与高校统招不同,前者没有奖学金,也无国家资助政策,且需和其他社会人员一样参加自学考试。因此,考生在选择自考助学班时应先了解我省自考办学、收费的相关政策,多方打听教学点的师资配备、学习条件等信息,谨慎选择。(记者: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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