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要仪表端庄,对学生耐心施教;不准将异性学生单独带到宿舍或其他不适当的地方”……兰州市教育局11月6日出台的《兰州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暂行规定》,以文件的形式“教育”广大教师如何恪守师德、爱心育人。
该规定要求教师履行岗位职责要做到“五要”和“十不准”。
其中,“五要”包括:教师要在学校做到仪表端庄,着装整洁,语言规范,举止文雅,礼貌待人;教师要对每一个学生有基本了解,能亲切、和蔼、平等地交流;教师要让每一个学生接纳自己,积极取得学生的亲近、喜欢和信任;教师要对学生耐心施教、宽严适度、方法得当,精心实施有效教育;教师要主动与每一个学生家长[微博]建立良好的沟通,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紧密合作。
十不准包括: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有歧视、侮辱学生的言行;不准违规向学生收费或对学生罚款;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向学生推销报刊、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及有以教谋私的行为;不准将异性学生单独带到宿舍或其他不适当的地方;不准在课堂和考场上使用手机电话;不准在工作时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上网聊天及下棋、打牌、玩电脑游戏;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吸烟;不准涉赌、涉黄、涉毒及有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同时发布的《兰州市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对教师的仪表、言谈、形象等也做了明确要求:衣着端庄得体,整洁美观;发型简洁,发色自然,妆容适度,饰品搭配协调、雅致。谈吐文雅,举止文明,行为高雅;语言规范,语速适中,语气亲切,语音清晰,语意准确;上课时目光亲切、有神,站着讲课,与学生交流多用“请”字,不拖堂、不提前下课;校园行走不勾肩搭背,不嬉闹,遇到同事主动礼让问好,遇到学生问候或友好示意。
兰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监督小组,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信箱和电子信箱、定期召开家长会、座谈会等举措,完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违反廉洁从教规定,对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或低聘专业技术职务、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除聘约等处理;对情节严重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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