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昨日,市中招办下发关于郑州市市区2014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小升初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同时,教育部门将对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行为进行监管。
郑州晚报记者 张勤
◆原则
免试就近入学
“小升初”继续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原则上以小学毕业生家庭真实住址所在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相对就近升入初中。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以小学和区中招办为主。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家庭真实住址,要坚持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父母不在市区工作的随监护人。家庭住址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区的毕业生,回家庭住址所在区参加就近分配。
凡是跨区参加就近入学者,毕业学校所在区和接收区的中招办要认真审查其家庭住址。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持居住证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时,需要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应该就读的学校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
如果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郑州外国语中学招生计划敲定
郑州外国语中学是所特殊性质的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该校的推荐生入学制度,实行各区小学推荐、区中招办审核、市中招办审批的办法。
面向中原区接收2个班,面向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接收4个班,其余的入学计划就近分配。
中原区和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及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推荐生的名额,由各区中招办按1∶1的比例,将推荐生名额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综合素质高、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确定为推荐对象。推荐工作要做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和家长[微博]监督。
核实家庭真实住址“五步走”
市中招办规定,准确审查确定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是保证相对就近入学的关键。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主要责任在区中招办和各小学。
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程序有以下几步:
第一步 毕业生本人或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13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名。
第二步 班主任审查。毕业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审查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义务教育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同时深入毕业生家庭调查。审查结果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
第三步 学校核查。由毕业小学组织核查小组,按社区居委会,深入毕业生家庭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要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
第四步 区中招办复查。区中招办组织的复查小组对小学核查的结果进行复查。区中招办重点做好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初中和城乡接合部初中学校周边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内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的复查工作。
第五步 市中招办抽查。市中招办对上述工作进行抽查,尤其做好传统热点地区内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的抽查工作。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有监管
市区民办初中的招生,近几年来一直是小学毕业生和家长关注的热点。
根据民办教育法的要求,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方式有自主权。但是前几年,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对小学的教学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学生每周六周日都背着书包去赶考,社会各界对此意见很大。
从去年开始,对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监管,采取“民办学校的行业自律,政府部门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的模式,招生时,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对民办初中的招生反应不错。
今年,民办教育协会组织民办初中对社会作出承诺,对小学毕业生进行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而阶段性评价怎么做,又引人关注。
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评价,是一个国际性难题,也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瓶颈问题。“我们的社会诚信体系还没有像国外那样,依靠一份入学申请报告就决定录取。”这位负责人说,社会诚信体系还有待于完善,评价方式还有待于改革。
“理想的状态是,今年能够突破学科界限,由学校对评价材料进行设计,一个材料可以考查学生的三科学科素养,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当然,教育部门也要对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进行监管。在评价结束后,将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有奥数,就要找学校说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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