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老师向家长借钱:再难也不应向家长伸手

2014年11月14日15:21  南方都市报 微博    收藏本文     

  看过昨天开卷版文章《应更冷静地审视“班主任向家长[微博]借钱”》,我比文章作者张翼对“小学班主任买房缺钱向多名家长借”一事的五味杂陈更五味杂陈。

  张先生站在关注教师生活及工作环境的立场上对此事进行了评说,认为此事处理稍有不慎就会遮蔽日常教育管理积弊,甚至还认为教师“这种仅仅是‘试图借钱’的行为是否有必要被不依不饶口诛笔伐”,更是认为套用公式意义上的“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与某些家长的“投资”冲动和“收买”取向也有脱不开的关系”。此论显然有些过于臆断以致偏颇。

  教师的生活窘迫自然与其所在单位人性化管理不够有一定的关系。其单位在道义上有照顾好教师个人生活,减少其后顾之忧的一份责任和担当。但这与教师就要与家长发生借贷关系并无任何直接联系。教师个人生活再艰难也不意味着他可以向家长伸手,哪怕仅仅是有借有还的借贷也因为可能被揣测的种种灰色通道而应一力避免。除非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可能的被误解曲解和走偏的空间,但这可能吗?

  家长在接收到教师借钱信息后不是依据个人情况决定借还是不借,而是第一反应就联合别的家长,并非找学校反映,只敢羞羞答答地在网络上公布引起围观。这里面肯定存在着家长的顾虑,担忧自己的孩子因自己拒绝教师要求而坐了冷板凳。学生倘若真的受到了教师隐性、冷漠对待及有意无意的种种伤害,其无凭无据求告无门的状态可以想象。当然,确实有一些家长有着某种“投资冲动”和“收买取向”,但如果教师行得正做得端,给家长传递一个正确的信号,这些负面的东西自然就不会对教师的工作本身产生太大的直接干扰,而会消解于无形。这和自己性侵却抱怨别人穿得少是一个道理。

  因此,教师生活难,家长做人更难。在家校沟通中学生家长显然是弱势群体,教师拥有着更多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对于某个具体活生生的学生个体的“影响权”、决策权。在学生和学生家长维权渠道不彰的情况下,家长的这种疑虑必然难消。作为教师来说,还是别把和学生家长的关系想象得在金钱往来利益相求时也可以那么纯洁。要知道,教师生活太清苦,和家长关系再铁得杠杠的,也得心中有原则在,坚守自己内心的教育情怀,就更要呵护学生及家长那颗脆弱敏感易受伤害的心。

  我想,如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维护有一个更加畅通的渠道,能够化解学生及家长的担忧顾虑,充分维护他们的受教育权利,他们就一定可以直接把类似这种借钱的事摊开讨论交流,那样只需要在学校内部甚至家长之间就可以达成共识,而不必非要把这件事闹得人人皆知、互相难堪。 吴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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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班主任向家长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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