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帖爆料称:深圳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用钢笔划伤老师,原因是他在语文课上做数学作业,老师批评方式过于粗暴。事后老师联合家委会要求孩子退学。而记者了解到,课堂冲突的确存在,不过,校方否认老师诱导家长[微博]联合赶走孩子(昨日《南方都市报》)。
单纯做现场还原,已经比较困难。除了教师为了纠正学生课堂“跑偏”而采取过说服无效即怒扔作业本的行为之外,对于搬离还是推倒其课桌,以及该细节发生在学生钢笔戳向教师之前还是之后?校方意见和网帖表述还有很多需要对证核实之处。因而,如果各位家长的表态仅仅基于网帖而展开,显然可能有失公允。但是,如果考虑到这些家长就是目睹了事发过程的该班其他孩子的家长,那么,有些表态的真实性和背后的复杂考量又不得不郑重对待。
同样饶有意味的是,既然连不少家长都知道这孩子曾经有过在二三年级时“咬过别的孩子,扔过别人书包”等行为,那么,到了五年级时还是“容易动怒”,这几年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难道都白搭了?
对事件处理的争议,不少家长的表态实际上是有基于自家孩子利益的考量的,这一点毋庸讳言。无论涉事老师是否有“联合”、“诱导”甚至“施压”家委会和其他家长的行为,部分家长的联合签名总是基于成年公民的自主行为,而其所表达的让那个孩子“转学”的共同意志,显然首先是基于对其本人子女受教育环境的维护,而绝非纯粹出于抚慰班主任胳膊和心灵伤害的需求。但这也同样遭遇了另一部分家长基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而希望给那孩子机会的意见反弹。这里的意见麇集和平权表达,很真实很耐看也很有用。
对于涉事老师没有直接通过校方进行劝退,而是通过作用于家长群体来试图构筑强势表达的选择,如果是真实的,那么不论动机,就看程序,这首先应当点赞——— 尽管此前面对学生时不够宽容和大气,而在面对家长时显然做到了教育教学过程所必需的开放性和参与性。以往在师生之间的问题,在课堂上的纠纷,往往都是在班级、年级组、教务处最多校委会等学校行政管理层面来内部消化,实在不行了,求助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很少主动问问家委会什么意见。
现在看来,这位老师以亡羊补牢或是歪打正着的方式找到的诉诸家委会的方案,对于每一个所谓问题学生,以及同时存在的问题教师或问题教育形态,都将是一次得到全面检视的机会。而且意见表达的结果,显然也没有完全顺着班主任的个人喜好而一边倒,这不挺好吗?这不正是防止教学事故重演的重要途径吗?就此而论,教育局除了要对学校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作业的规范性提出要求,对极个别失范行为依法依规做出矫正而外,实在要谨守自己的职能定位,来面对每一个家长的每一份意见,哪怕这意见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大合适,但至少具有参考价值和镜像意义。
张翼
文章关键词: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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