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发布中小学招生规定:民办校严禁考试

2015年04月20日10:04  南方日报 微博    收藏本文     

  南方日报讯 去年年中,省教育厅出台《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第一项规定就明确从今年秋季学期起,严禁民办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日前,惠州市教育局联合市政府纠风办发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今年,惠州严禁民办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民办学校可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采取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文章关键词: 中小学招生惠州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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