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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400名师05司考真题详解 刑事诉讼法(4)

http://www.sina.com.cn 2005/11/09 23:26  LG400司法培训学校

  18. 【答案】 C

  考点: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关系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归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中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为题的解释》,如果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如果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的财物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本题中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乙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实,题干中并未明确交代据以认定主犯的信息,只是有一处 “甲与乙勾结”的字眼,出题者就据此认定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从而将整个共同犯罪按照甲的身份定为侵占罪,这个答案并非没有疑问。

  19. 【答案】 A

  考点:诈骗罪

  解析:本题中B选项具有很强的迷惑性。诈骗与敲诈勒索的区别要点不在于有无欺诈或“撒谎”,因为在敲诈勒索的场合,也可能虚构自己将要加害对方的事实恐吓他人以取得财物;具体到本题,两罪的区别有两点:其一,从形式上要看,行为人是以自己或同伙将要加害被害人为要挟取得被害人财物,还是虚构与行为人并非同伙的第三人将要加害被害人的信息、并且同时以中间人自居取得财物,如果是前者则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是后者则构成诈骗罪。换言之,在本题这种案情中,区别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对被害人所称的威胁、要挟将由哪一方实施,如果声称将由行为人自己或其同伙实施,从而取得财物,则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行为人声称的威胁、要挟将由与行为人并非同伙者实施而取得财物的,则构成诈骗罪;其二,从实质上要看,行为人是通过欺骗使他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还是通过直接威胁、要挟被害人以迫使其违心地交付财物。

  20. 【答案】C

  考点:交通肇事罪的发生范围

  解析:驾驶

机动车违反有关法规,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时空范围的不同,所构成的罪名也各异。发生在
公共交通
管理范围内(形象地说,就是发生在交警管辖的范围内),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发生在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学校、小区日常生活场景中的(不包括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题中甲是在搬运厂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人轧死的,因此甲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二、多项选择题

  51.【答案】BCD

  【考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理解

  【解析】该题旨在考查刑法理论知识。B、C、D三项都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当然含义,正确;

  只有A项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张冠李戴,故而错误。

  52.【答案】ABCD

  【考点】单位犯罪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6月18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和刑法第30条、202条的规定,ABCD均当选。具体如下:A项属于为了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而设立的单位实施犯罪的情形,B项属于单位成立后以实施犯罪活动为主要活动的情形,C项属于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而违法所得规个人的情形,这三种情形都不作为单位犯罪对待而是按照自然人犯罪对待。根据单位犯罪的局限性(或曰法定性),D项中的抗税罪不能由单位构成。

  53.【答案】BD(中国普法网公布的答案是B、C、D)

  【考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解析】《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据此,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不是“一般要”而是“应当”(必须)剥夺政治权利,且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A项错误。《刑法》第55条第2款:“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故D项对,当选。第58条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对于被判处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因为,假释的对象只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不包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故B项正确而C项错误。所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D两项,而不是普法网公布的B、C、D。

  54.【答案】CD

  【考点】从重处罚的理解

  【解析】这是一道理论型题目。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较重的刑罚,但并不一定意味着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而是在其犯罪情节相对应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故C、D项正确。刑法并未以法定刑的的“中间线”为标准区分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绝大多数法定刑也不存在清晰的“中间线”,故A项的说法过于机械,错误。B项所述乃是加重处罚的含义。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CD。

    LG400名师05司考真题视频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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