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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07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01/16 12:01  人事部网站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和国家物资储备局有关规定,现将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2007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比例及分数线

  根据人事部有关笔试分数线的规定(总分104.5分,且行政能力54.5分),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财务会计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04.8分。

  二、面试人员名单(查看)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

  面试时间:1月25日(周四)上午9:00正式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1月25日上午8:30前到达面试地点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河北人防大厦(河北省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85号,平安南大街与槐中西路交叉口)七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考生可从石家庄火车站乘坐50路公交车至“南八一”站下车,前行200米路东即到。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面试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07年1月23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hngylq@sina.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即姓名)面试确认”,邮件内容请填写以下信息: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经历、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主证、复印件;

  4.英语、计算机水平证明原件、复印件;

  5.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章(应届毕业生);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

  7.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均为加盖印章的原件;

  8.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

  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同时,考生应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三)面试纪律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面试结束后,考生须马上离开考场。

  (四)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及以后的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注意行程安全。

  (五)联系人及电话:李强,(0311)85348086。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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