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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及成绩呈现方式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13:45 安徽商报
-考试及成绩呈现方式 (一)统考科目总分值:750分。(二)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测试安排在每年的六月份进行,开考全部科目。在校学生每科目参加一次测试。测试成绩按全省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排名为前25%(含25%)的考生为A等级,前25%~60%(含60%)的考生为B等级,前60%~95%(含95%)的考生为C等级,余下的考生为D等级。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参加补测,补测时间安排在次年的一月份进行,补测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命题 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继续试行自主命题。 (一)命题原则 命题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和公平性的原则。 1.科学性。统考科目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及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学业水平测试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测试纲要的要求命题。试题设计应与课程评价目标相一致,分别体现统考科目考试和学业水平测试的功能和特点。 2.公平性。命题要充分考虑全省各地教学条件的不同以及城乡的差异,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应尽可能适应所有考生,避免出现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 3.创新性。试题设计尽量采用新情境、新材料,力求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注重考查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试卷结构与内容 1.统考科目考查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与选修Ⅰ的内容,其中选修课程的分值不低于10%,均为必做题。考查的选修系列或选修模块由国家制定的新课程《考试大纲》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徽卷)考试说明》予以确定。 2.学业水平测试考查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其中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测试。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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