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8年高考填报志愿及录取问题全面解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1日 18:15   沈阳网-沈阳日报

  2008年的高考刚刚结束,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将于6月15日至20日进行。6月9日,记者就考生关心的填报志愿和录取问题,请市招考办作出解答。

  焦点:平行志愿

  一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今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在普通类第一批本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平行志愿设置

  辽宁省2008年普通类第一批本科A段设3个平行的第一院校志愿(不设其他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定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根据考生填报的三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对于每个考生投档时,先检索A志愿院校投档情况,如符合A院校的投档条件,即投档至A院校,不再向B和C院校投档。A院校如额满,再检索B志愿院校投档情况,以此类推,投档后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

  普通类第一批本科A段平行志愿投档时,在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由于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退出差额等原因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考生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征求志愿填报办法

  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如果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普通类一批本科A段院校录取结束后,立即将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在一批本科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须于7月14日,应届考生到毕业生学校、其他考生到所在区县(市)招考办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取。普通类一批本科A段院校征求志愿设3个平行的第一院校志愿和本段院校的批次服从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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