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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2010年变化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 13:29   广州日报大洋网

  变化二:

  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侧重对高中生学习情况的全面检测,使水平考试与选拔考试分离,并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校招生录取适度挂钩,分层次作为高校录取的必要条件。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课程安排,分阶段设置。近期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学科。其中,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次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年度等值处理后,将卷面成绩转换为等级分。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 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及以下不给等级。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09年开始实施,在高中第三学年上学期结束前完成。每科考试时间为90~100分钟。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可报考两次,选取最高的一次作为最终成绩,毕业后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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