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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必备:北京民办高校奖学金制度详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6日 17:51   新浪教育

  各个高校一般都会设有奖学金制度,各校要求和奖学金额度均不相同,举例如下: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的奖学金制度

  对思想上进、品学兼优、专业学习突出、进行科学创新、锻炼身体及参加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奖励可以授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学金,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一)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的利益和尊严,努力成为四有新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社会责任感,甘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3、明礼修身,遵守社会公德、公道正派、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4、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首都大学生文明公约,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心理健康,诚实守信。

  5、学习努力,本学年安排的国考课程、高教自考课程和校考课程全部一次性通过,且成绩优秀或良好。

  (二)、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特等奖:一学年内本校各科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奖金为3000元。

  一等奖:一学年内本校各科考试成绩均在 80分以上,其平均成绩在全班名列第一者,奖金为1000元。

  二等奖:一学年内本校各科考试成绩均在 80分以上,其平均成绩在全班名列第二者,奖金为600元。

  三等奖:一学年内本校各科考试成绩均在 80分以上者,奖金为400元。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办法

  担任共青团、学生会、社团和班级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管理能力较强,有志愿者服务经历且志愿服务时间每学年累计40小时以上,对社会工作做出一定成绩,表现出色的;一学年内本校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者,奖金600元。(享受优秀生二等奖的标准)。

  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以班为单位,每学年进行一次,于下学年开学后评定。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班主任提名,经全班学生和有关学生组织民主评议、选举,写出申报材料,系主任推荐,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经教务处、学生处审核,院长批准。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事迹材料必须详实可靠。

  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20人以下的班为两人)。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在全校张榜公布,发给奖状、奖金,通报家长并记入本人档案,在毕业时优先推荐工作。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各单位要加强评选工作领导,评选事迹材料必须详实可靠,实事求是,评选过程充分发扬民主,要经全班学生和有关学生组织评议、推选。评选评选结果、评选材料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备案,解释权属以上两单位。

  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每学年末由学生处印发表格(评选细则),各系(院)于下学年开学后 (大约在第十四周前后)进行评选。各班班委会、团支部进行申报或班主任提名,并征求宿管办和校团委的意见后由系(院)领导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横纵向推选,确定申报个人。申报表由系(院)领导及任课老师、宿舍管理老师签字后上报,最后由学生处、教务处进行审核学校批准。

  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奖学金制度,以北京高等秘书研修学院的“泽龙奖学金”为例:

  “泽龙奖学金”发放管理办法

  “泽龙奖学金”是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和学院联手奖励学院品学兼优学生的一项激励基金,是倡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国内第一份素质教育奖项,总金额300万元,为了体现合理公平的基本原则,同时鼓励学生继续发扬积极进取的精神,保持其先进性和示范性,特制定“泽龙奖学金”发放管理办法如下:

  一、奖学金最高奖20000元。

  二、奖学金申请人必须持获奖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方可申请。

  三、奖励获奖期限:高中阶段最近两年获得奖项。

  四、奖励等极:

  一等奖:全国“十佳青年”,中央人民政府命名的英雄人物,将近12000-20000元,其中一档为20000元,二档为16000,三档为12000元。

  二等奖:省级“十佳青年”,奖金6000-11000元,其中一档为11000元,二档为8000元,三档为6000元。

  三等奖:市(地级市以上)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国家文化部,教育部等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种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奖金1000-3000元,其中一档为3000元,二档为2000元,三档为1000元。

  四等奖:校级三好学生,市(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省级文化,教育等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种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者奖金300元-1000元。

  五、奖金申请和兑现办法:

  1。学生入学后持有效证件向班主任申请。

  2。学生处集中所有申请人的证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奖励方案报报主管院长批准,院长办公会议审批,报学院董事会备案。

  3。学生入校第二学期发奖学金卡,获奖者持卡充以后几年的学费,第二学年兑现全部的奖金的40%,第三学年60%(只限充本人学费,不可转让。)

  4。持奖学金卡者若在前一年两个学期里旷课达20课时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不予兑现当年奖学金,中途退学者不予兑现奖学金。

  5。持奖学金卡者前一年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决定本学年奖学金档中的高低程度,成绩总评在班级中等以下者,不予兑现当年奖学金。

  6。“泽龙奖学金”每年4月份发放。

  六、“泽龙奖学金”若于其他奖学金重复时,就最高的一个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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