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陕西:民办院校违规招生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4日 16:5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 实习记者 刘志龙)针对民办院校不规范使用校名、擅自篡改已备案的招生广告简章、面向社会广泛散发未经备案的宣传材料、不能如实说明颁发的毕业证书类别、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概念等问题,省教育厅决定从8月1日-8月31日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采取明查暗访

  等形式随机抽查部分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并根据学生和家长的举报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检查招生组织情况、广告、校名、发证和退费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并视违规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招生和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为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反映情况,省教育厅公布了省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举报电话: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029)87347411、87338633、87331677。

  检查内容:

  1.检查招生工作的组织情况,是否在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2.有无委托中介机构、个人或组织在校招生;

  3.是否已完成招生广告和简章的备案;

  4.是否存在改变备案内容擅自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情况;

  5.在媒体上的招生宣传是否做到客观、真实、不夸大;

  6.在学校官方网站、有关网站上本校的相关信息,印制的宣传资料、招生广告简章、制作牌匾、校徽、在媒体上刊播的招生信息、宣传资料等是否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校名称进行宣传;

  7.是否如实向学生和家长说明本校的性质,办学内容、通过自学考试或其他方式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

  8.是否存在将自考助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不同类型教育混同于普通本、专科教育进行宣传;

  9.能否按标准及时为申请退学的学生办理退费手续,不推诿不刁难不拖欠;

  10.是否存在招生人员代收学杂费或以其他名义向学生收费的现象。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订阅高考免费短信服务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