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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高招预警 5种招生诈骗伎俩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1日 10:3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琼)教育部8月5日发布2010年高考招生预警,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只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批次和相应高校的分数要求,才有机会被高校录取。切勿心存侥幸,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教育部消息称,2010年各省(区、市)高校招生本科层次录取工作陆续结束。从往年情况看,本科录取基本结束时,各类招生诈骗活动较为猖獗。从近年查处的招生诈骗案件看,不法分子主要采取5种诈骗伎俩:

  一是“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诈骗 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不同的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

  提示:教育部严禁高校通过虚假宣传、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会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二是“伪造虚假招生信息”诈骗 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提示:合法的招生院校名单均在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上公布,除此之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均不具备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资格。各省级招办及有关高校均按照要求公布录取结果及查询办法,考生要结合录取通知书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或录取查询系统中确认本人录取结果。

  三是“鼓吹有内部关系”诈骗 打着招生机构的“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机动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降分录取未达线考生。

  提示:教育部对录取期间高校招生计划的使用有严格要求,高校必须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计划的使用程序、范围和责任。安排跨省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严禁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严禁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因此没有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计划外指标”。

  四是“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诈骗 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传“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等就是学校“自由招生”。

  提示:教育部严禁招生院校避开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擅自录取考生。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社会上俗称“自主招生”)的部分大学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或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而且整个测试及录取过程均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五是“军校降分招收地方生”诈骗 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许诺教育部认可学历、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等,骗取学生和家长信任,进行诈骗。

  提示:从2008年起,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和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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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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