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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为贫困生入学清障 将拨1000万元专项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2日 10:2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南宁8月11日电 (记者庞革平)记者今天从广西教育厅获悉:为帮助贫困生实现大学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今年将继续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市、县财政落实相应配套经费,用于对广西考上大学的贫困新生进行入学补助,让所有贫困生都可以无障碍入学。

  广西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李清先说,广西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补助主要面向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生,优先对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据了解,资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400元,长江以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500元,长江以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人600元。 

  今年,广西将继续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每一位考入大学的贫困新生都可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贷款6000元,在校期间的利息不用个人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最迟大学毕业后10年内偿还完贷款本息。预计今年贷款人数增加至8万人,放款5亿元。

  在生活费方面,贫困生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

  为了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今年自治区、市、县三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继续在8月15日至9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全面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自治区本级电话为:0771—5815566)。

  同时,广西教育厅要求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做到“件件有着落”,不得拖延或推诿。

  惠及的是寒门学子 受益的是社会公平(快评)

  黄筱

  经济欠发达的广西,尽其所能,拿出了专项资金来资助贫困孩子,把帮扶贫困生上大学作为大事来办,实属不易。它既体现出当地政府的民生关怀,也是对国家助学政策的积极响应。

  欣慰的是,这样的例子,还出现在江西、黑龙江、青海等地,这些省份,也都通过各种举措,基本实现了贫困生的无障碍入学。“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共识。

  助学,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相对完整的助学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等等。而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帮扶,则已成为有益的补充。

  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相信,助学的覆盖面将持续扩大,政策继续稳定,制度更加完善。惠及的是每个寒门学子,受益的也将是社会的和谐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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