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微博]报名工作将从今天启动,昨天,省招考院下发《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春季高考知识考试安排在2015年5月9日至10日,夏季高考则执行全国统一时间,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春季高考明年5月9日开考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分类考试办法,即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春季高考为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知识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9日至10日,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夏季高考为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报名、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从2014年开始,我省允许非山东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夏季高考,今年依然执行这一政策,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参加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分为20个专业类别,考生必须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夏季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其中一类。
夏季高考艺术文类的文化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体育及艺术理类的文化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考生可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选考一门外语,并在报名时注明。选考语种不受科类的限制。
两季高考今起网报
2015年高考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阶段。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均为2014年11月13日至21日。春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至11日;夏季高考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工作日),其中,非应届考生该项工作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至24日(工作日)。
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办)报名。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高中段学校毕业生,可选择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高中段就学地(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等)县招办报名参加高考。
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sbm.sdzk.gov.cn。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并提交保存信息。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大写拼音字母(半角)代替。
春夏高考兼报分别缴费
春季高考科目采用 “知识+技能”模式,“知识”部分考4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知识;“技能”部分考专业基本技能。夏季高考科目采用“3+综合”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其中,数学分数学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数学2 (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指综合科目,分综合1(适用于文史方向)和综合2(适用于理工方向),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也可两者兼报。兼报时要登录相应的报名系统,按各自的程序完成报名手续。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兼报的考生需分别缴费。春季高考技能考试费同时缴纳。
高考加分政策有调整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从2015年起将清理高考加分政策,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均不再享受加分。由于教育部尚未公布新的高考加分政策,省招考院发布的新通知中摘录了2014年我省高考加分的政策,但却与2014年的加分政策不完全相同,最大的变化莫过于2014年享受加分的体育类特长考生,已经不在加分优惠的行列中。2014年享受优先录取的有从事舰艇工作、在航天或者涉核岗位工作一定年限的军人子女,此次省招考院明确一定年限为: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省招考院提醒,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照顾政策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记者臧旭平)
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工作日程表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2014年11月13日至21日(工作日)全省考生网上报名 省、市、县招办11月24日至12月5日(工作日)
夏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市、县招办
12月8日至11日春季高考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市、县招办12月15日至24日(工作日)网上缴费 省招考院信息处
12月25日至28日数据汇总、系统进入查询状态省招考院信息处
12月29日各市招考办上报《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情况统计表》省招考院普招处、各市招考办
2015年3月14日前
县招办对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名单进行初审、公示,并上报市招考办县招办
3月28日前
各市招考办对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市招考办
3月31日前
各市招考办上报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登记表和汇总表及相关证件和电子数据省招考院普招处、信息处,市招考办
4月1日至8日
对特殊考生及拔尖人才名单进行复审省招考院普招处、有关厅局教育处4月13日前 对特殊考生名单公示省招考院普招处4月20日前向市招考办反馈不合格的特殊考生名单省招考院普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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