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大学生向异性同学表白被学校开除(图)

2014年11月11日08:21  新京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新京报快讯今日(11月10日),河南商丘学院一份“布告”在网上流传,“布告”称该校男生郭某“强行”向异性表白,严重扰乱校园秩序,校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郭某开除学籍处分。该校多名学生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校内多个分院均贴有此布告。

男大学生向异性同学表白男大学生向异性同学表白

  布告显示,当事人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气本一男学生郭某,于10月27日中午在公寓楼下强行对异性同学公开表白,严重扰乱校园正常秩序。“学生处老师对该学生劝阻教育时,该生拒绝并报110‘诬告’劝阻人员。”“学校曾请郭某家长[微博]来校配合教育,郭某破口大骂并欲殴打在场老师,再次拒绝教育,其行为及其恶劣。”

布告布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六款,《商丘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该校给予郭某开出学籍处分。布告落款日期为2014年11月7日。

  今日下午5时许,新京报记者致电商丘学院学生处,一负责人称该事件的详细情况需向领导请示后再作回应。

  该校一名不愿具名的学生介绍,10号公寓楼是女生宿舍,“10月27号,公开表白的男生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并没有过激的举动。”

  上述同学还称,学校规定男女同学可正常交往,但禁止谈恋爱,且男女同学独处时间不宜过长,“在其他学校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学校就不行,大家都在给他加油。”

  另据该校一名原校学生会干部介绍,郭同学此次受到的是校级处分,因此每个分院都有张贴公示,“一般贴在分院通报栏显眼的位置”。

  相关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第六款: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文章关键词: 大学生表白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