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3)

2015年04月16日16:04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自主招生是对现行统一高考[微博]招生录取的一种补充,是自主招生试点高校(90所)面向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的一种选拔录取方式。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由本人向试点高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的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要接受所申请试点高校的考核、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具体步骤是:省内中学动员学生参加自主招生申请。高考前,由试点高校组织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在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高考结束公布成绩前,试点高校完成考核,确定考核合格学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省招办和有关中学为试点高校的考核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高考成绩公布后,对试点高校考核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试点高校确定的优惠分值的考生,单设批次、单独填报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志愿。相关高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追加自主招生预留计划。在第一批本科前完成录取并在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公示。

  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后,由试点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招委核准后录取并在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公示。

  十二、高校综合评价招生

  教育部规定,经批准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省份和高校,要进一步明晰试点定位,主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不得采用自主招生办法招生。从2015年起,高校考核原则上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综合评价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十三、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艺术特长生)

  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艺术团招收特长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除个别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外,试点高校须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艺术测试合格考生,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艺术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按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名单。

  试点高校须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十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体育特长生)

  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试点高校要加强报考资格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有关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在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确定的此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高考。对于通过高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高校确定并公示的入围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试点高校要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十五、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详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十六、保送生招生

  具备保送生资格的学生有五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仅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符合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

  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多级公示后,高校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违规录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考生。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十七、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国家授权高职院校开展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简称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生源范围主要为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报考专业与其中职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我省8所高职院校的单考单招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参加了单考单招的考生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考单招计划纳入高职院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按高考成绩录取的招生计划中(5月10日前高职院校派人到省招办做计划转接)。

  省内高职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课考试,也可结合学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只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单考单招的具体规定或要求,由各高职院校分别公布招生简章。

  十八、对口高职招生

  对口高职是高职教育的一种招生培养形式。主要生源为中职(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学历层次有专科、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本省命题,考题范围为中职教材。高职专业设置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口高职考试、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类高考生同步进行。考生根据考试成绩、省招委公布的最低建档线,参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专业,选择填报本人志愿。

  十九、五年直升

  五年直升又称五年一贯制,也称初中起点大专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前两年学习基础课程,后三年学习高职课程。在完成前两年学制的当年,就地参加转段直升高职报名,由省招办负责录取并向教育部注册。大专学业期满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

  二十、定向招生

  除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民族预科、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外,在我省安排了其他形式(如对口帮扶、行业培养)定向招生计划的高校,要提供高校与定向培养单位(地方政府或具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之间签订的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同一高校的定向招生计划与非定向招生计划在同一批次参加录取。定向招生计划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对口帮扶地区定向计划生源不足,则以全省填报了定向志愿的生源做补充。若仍完不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二十一、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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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青海高考高校招生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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