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省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4)

2015年04月16日16:04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增加农牧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引导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和支持贫困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国家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收农村户籍学生,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二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承担。三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青海大学[微博]承担。

  对专项计划采取单设批次、单独录取方式。生源不足时复征志愿。我省实施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和录取条件是:除西宁市四区、青海油田外,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牧)业家庭户口(不含从省外迁入考生)、在本省中学实际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参加了我省当年高考[微博]的学生。

  “农(牧)业家庭户口”以户口簿为准。户籍制度改革后,将部分农牧民的“农(牧)业家庭户口”改为“城镇居民户口”,但其家庭成员仍然在从事农(牧)业生产活动的,在提供了“村集体组织成员证”、或旧户口本、或土地经营证件、或其他能够足以证明其原始身份的证件的(录取前审查原件和复印件),其家庭成员参加了高考的,也可以选报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二十二、港澳院校内地招生

  港澳院校在内地的招生分为单独招生院校、分配生源计划实施网上远程录取院校两种类型。

  (一)单独招生院校

  院校不作分省计划,采取根据考生本人申请,由高校对考生进行“面试+外语口试”等考核,再参考当年高考成绩基础上的单独招生方式。单独招生院校的报名办法可通过网络查询或从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了解。单独招生院校有:香港大学[微博]、香港理工大学[微博]、香港科技大学[微博]、香港浸会大学[微博]、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微博]、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人大[微博]学、珠海学院,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二)分配生源计划实施网上远程录取院校

  和内地高校一样,采取由院校作分省招生计划,省招办公布院校在青招生计划和有关要求,高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填报志愿,再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方式。招生院校有:香港中文大学[微博]、香港城市大学。

  港澳院校均不认可照顾加分,一律按考生高考实际成绩投档录取。

  二十三、免费师范生招生

  为了促进教育发展与教育公平,国家在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须从事中小学[微博]教育十年以上。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中小学任教,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确保有编有岗。

  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与教学相关的学术性硕士学位。

  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同时记入诚信档案。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在提前单独(本科)批次录取。

  二十四、民族预科 民族班招生

  普通高校举办的民族预科、民族班,是国家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而采取的一种特殊办学形式。民族预科、民族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预备性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

  民族预科、民族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招生计划。民族预科、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有关高校本、专科统招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其中报考民族班的符合投档条件考生与相应本、专科统招考生同时投档;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考生,按预科计划顺序投档。

  民族班和国家部委属院校、省外院校民族预科计划的生源是全省少数民族考生;青海省属院校的民族预科计划限招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和海东市、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农村户口少数民族考生。

  民族预科学制,除特殊规定外,一般为一年。

  二十五、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即青海生源),是指所有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户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西藏政府出资培养经费,由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北京林业大学[微博]、中央民族大学[微博]、东北林业大学[微博]、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微博]、南京大学[微博]、厦门大学[微博]、山东大学[微博]、武汉大学[微博]、西南大学[微博]、陕西师范大学[微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微博]等13所高校承担招生培养任务。

  下达给我省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随院校同批次录取。高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最低录取线不低于该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提档线下40分。

  已录取的考生到学校后先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生本科毕业后,按中办发〔2001〕19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到西藏工作。

  二十六、军事院校 国防生招生

  军事院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总政治部规定,只录取参加当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录取无志愿考生。在省招委统一确定的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军事院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填报了军校志愿、军检面试等合格生源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2008〕19号)。

  国防生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普通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另一类是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两类国防生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课程学习内容一致。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国防生,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当年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后备军官。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完成规定的学业和军政训练任务并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在我省的生源选拔工作由省招委、省军区政治部另行通知。

  二十七、考试招生信息管理

  考试招生信息以及未授权公布的其他信息属于国家秘密。考试招生信息由教育部、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发布。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采取严密措施,确保考试招生信息绝对安全。考试招生信息包括考生个人信息,考区、考点、考场设置情况,监考人员、巡视员情况,考试情况,评卷情况,视频监控录像,考试成绩、诚信考试情况,考生志愿、招生录取信息等。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考试招生信息由教育部或省招办向社会发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或泄露。严禁考生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售卖或考生志愿被他人非法操控。

  (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完善信息承诺、审核公示、档案管理和违规惩处四项工作机制。优化信息管理系统,使信息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考区对信息的采集与处理工作要严格管理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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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青海高考高校招生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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