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所民办高校具备招生资格

2015年06月18日08:15  中国青年报     收藏本文     

  昨天,北京市教委公布民办高校招生政策,本市共有14所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民办普通学校具备招生资格。

  据记者了解,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也可以实施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学校具有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的资质,其中本科层次高校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今年北京市共有14所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可以招生,其中本科层次学校7所:北京城市学院(兼有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资格)、北 京吉利学院(兼有专科、本科的招生资格)、首都师范大学科徳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微博]嘉华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微博]世纪学院、北京工业大学[微博]耿丹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 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微博]。专科层次学校7所: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微博]、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微博]、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文章关键词: 高考民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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