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5年06月26日11:13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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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辽宁大学[微博]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理工类各专业学生在沈阳崇山校区就读(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其他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省二批次录取的专业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沈阳蒲河校区就读,其他专业学生在辽阳武圣校区就读(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学习年限: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6.3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5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46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2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4212.94万元,图书250.3万。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1)第一批次录取专业: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证券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工程管理、保险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表演(民间器乐)、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

  2、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国防生专业: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外语类专业: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翻译。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微博]的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亚澳商学院的专业:国际商务、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金融学。

  (二)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

  (三)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四)国防生计划只招男生。

  (五)化学类为大类招生,所招学生在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为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其中材料化学为材料类专业。

  (六)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经学校招考委在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上,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设置图表1
专业设置图表1
专业设置图表2专业设置图表2
专业设置图表3专业设置图表3
专业设置图表4专业设置图表4
专业设置图表5专业设置图表5
专业设置图表6专业设置图表6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档案学、哲学学费每年3800元;考古学学费每年4200元;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以及外语类各专业学费每年5200元;表演、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民间器乐)、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各专业学费每年150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年10000元;亚澳商学院各专业学费为一、二年级每年23000元,三、四年级(如在国内就读)每年25000元;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0元(国内就读阶段);其余专业学费4600元。

  (2)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未毕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1)奖学金包括: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②学校奖学金;③企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①国家助学金;②社会助学金。

  (3)生源地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求为部分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5)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6)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批次按招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批次执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投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

  (2)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其他本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3)报考同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学(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哲学、法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4)新华国际商学院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满分的70%;亚澳商学院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满分的60%。亚澳商学院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专业数学成绩不低于数学满分60%。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6)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AB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

  4、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说明

  (1)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录取原则图表1艺术类录取原则图表1
艺术类录取原则图表2艺术类录取原则图表2

  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①所参照控制线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②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2)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合格证发放: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且发放数不超过招生计划。

  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均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最终公示确认合格,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①篮球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②对于少数篮球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确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③对于我校高水平篮球队建设急需且专业测试成绩优秀的部分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④考生选择专业范围。a。考生报考专业限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获得批准的招生专业(不含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b。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金融、证券管理方向)、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如果报考须达到普通类考生文化课录取分数;c。高水平运动员报考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文化课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二批本科控制线上;d。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其他专业,本人须充分了解、考虑所报专业课程设置等条件。

  辽宁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考生和推荐学校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没有达到录取标准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八、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

  邮编:110036  电话:024-62202299

  网址:http://www.lnu.edu.cn

文章关键词: 辽宁大学招生章程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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