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微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坞城校区(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第十一条 办学历史:山西大学成立于1902年,是中国近代最早创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4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七条 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的体检要求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排序原则:文史、理工类分别按语文和英语、数学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如以上两科成绩之和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艺术体育类按相关科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相关科目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文史、理工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选测历史为B+,物理为B+,其它选测为B,必测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一年或两年基础课程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在山西省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普通文史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条 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具体为:物理学(国家基地班)——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英语和语文,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英语和数学,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1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 “山西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在未被录取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报考)。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课成绩达省统考本科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 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使用生源地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省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按联考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超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根据学生所报志愿录取。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为男不得低于170cm;女不得低于160cm(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身高测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对舞蹈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男女生人数有具体规定,详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十四条 山西大学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三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学位证书。二级学院的证书,注有二级学院名称的字样。
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考试复查,其中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生将进行专业考试复查: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统考办法执行;美术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办法,测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及速写。
第三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 山西大学具有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各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具有推荐资格,其中2015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和试验班毕业生推荐比例达8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微博]〔2014〕8号)文件精神,所有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我校还将在成绩优秀的在读硕士生中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详情参照《山西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20余种,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年约有55%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与国外部分一流大学签订合作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山西大学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鼓励在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前往国外一流大学、专业学习深造,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资助其在国外大学修读一年课程。
第四十三条 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6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杂费(约3万元)予以奖励;录取到我校理科试验班的考生,单独编班,依托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培养,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费,其中在读期间成绩排名前30%并且英语单科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将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全额资助其第四年在国外知名高校学习一年;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大东关校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第一、二学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当年高考录取一本线30分以上且录入物理学(国家基地班)、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的考生免收第一学年学费予以奖励;第二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免收当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六条 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http://www.sx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sxu.edu.cn
电话:0351-7010288 传真: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教务处 邮编:030006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剧懓顪冪€n亝鎹i柣顓炴閵嗘帒顫濋敐鍛婵°倗濮烽崑鐐烘偋閻樻眹鈧線寮撮姀鈩冩珖闂侀€炲苯澧板瑙勬礋瀹曠兘顢橀悩纰夌闯濠电偠鎻紞鈧柛瀣€块獮瀣攽閸愨晝鈧椽姊虹紒妯忣亪宕㈤弽顐e床闁糕剝绋掗悡蹇涙煕椤愶絿绠撻柍褜鍓欓幉锛勭矉瀹ュ绠氱憸婊冦€掓繝姘厪闁割偅绻堥妤€霉濠婂嫮绠樼紒杈ㄥ笧閹风娀鎳犻鈧埅鐢告⒑闂堟稒顥欑紒鈧笟鈧崺銏℃償閵娿儳顔掗梺鍝勵槹閸ㄧ喖宕戦幘缁樼叆閻庯絻鍔嬬花濠氭⒑閻熺増鎯堟俊顐n殕缁傚秹骞嗚濞撳鏌曢崼婵囧殗妞ゅ孩顨堢槐鎺旂磼濡浚浜敐鐐剁疀閹句焦妞介、鏃堝礋椤撗冩暪闂備胶鎳撻崥瀣偩椤忓牆鍨傚┑鐘宠壘閻鏌涢弴銊ョ仭闁抽攱鍨块弻娑樷槈濮楀牊鏁剧紓浣插亾闁告劦鍠楃€氬懘寮堕崼姘珖缁炬儳銈搁弻娑氫沪閸撗€妲堢紓浣诡殕鐢繝寮诲澶嬪癄濠㈣埖蓱閳诲牊绻濆▓鍨灀闁稿鎹囧娲箰鎼达絺妲堥柣搴㈠嚬閸撴瑩顢氶敐澶嬫優妞ゆ劑鍊楅惁鍫ユ⒑濮瑰洤鐏叉繛浣冲嫮顩烽柨鏇炲€归悡鏇㈡煏婵炲灝鍔ら柛鈺嬬秮閺岀喖顢欓悙顒傚姽濡炪倧绠戠紞濠囧蓟閻旂⒈鏁嬮柛鈩冪懅閻﹀牆顪冮妶鍐ㄧ仾闁烩晩鍨堕獮鍐ㄢ枎閹存柨浜鹃柣銏㈡瑜版帞宓佺€广儱妫旂换鍡涙煏閸繃鎼愰崯鎼佹⒑缁嬫鍎愰柣鈺婂灦楠炲啫螣鐞涒剝鏂€闁诲函缍嗛崑鍕焵椤掑啫鐓愰柕鍥у缁犳盯骞樼捄渚澑闂備胶绮幐濠氭偡瑜旈崺鈧い鎺戝€归崵鈧柣搴㈠嚬閸犳寮茬捄浣曟棃宕ㄩ鐐村劒闂備焦鎮堕崕顕€寮笟鈧畷鎴﹀箻閺傘儲鐏侀梺鍓茬厛閸犳鎮樺澶嬧拺闁荤喓澧楅崯鐐测攽閻愯韬柣娑卞櫍瀹曟﹢顢欑喊杈ㄧ秱闂備線娼ч悧鍡涘箠鎼达絿鐜绘繛鎴炵懅缁♀偓闂佹眹鍨藉ḿ褍鐡梻浣告憸閸犳劕顭垮Ο鍝勭カ闂備礁鎼ú銏ゅ垂濞差亜鐓曢柟鐑樺殮瑜版帗鏅查柛顐ゅ櫏濡嫰姊洪崨濠冪殤闁硅櫕鎹囬崺鐐哄箣閿旂粯鏅╅梺缁樺姦閸撴艾袙閸儲鍊甸悷娆忓缁€鍐磼鐠囪尙澧曟い鏇秮楠炴﹢顢欓挊澶夋睏闂備焦鐪归崹娲敊閺嶎灛锝囩矙鎼存挻鏂€闂佺粯锚閻忔岸寮抽埡浣叉斀妞ゆ棁濮ょ紞鎴︽偂閵堝鐓忛煫鍥ь儏閳ь剚娲熼幃鐐哄垂椤愮姳绨婚梺鐟版惈濡绂嶆ィ鍐┾拺缂佸灏呭銉︾箾鐏忔牑鍋撳畷鍥ㄦ濠电偛妯婃禍婊堟倿濞差亝鐓曢柟鎵暩閸樻盯鏌涢妶鍐ㄢ偓婵嗩潖濞差亜宸濆┑鐘插閻eジ姊虹粙娆惧剳闁稿鍠栭獮蹇氥亹閹烘挻娅㈤梺缁樏壕顓㈠储閹剧粯鍋℃繝濠傚閻帞鈧娲樼划鎾翠繆濮濆矈妲剧紓浣插亾濠电姴娲﹂悡鏇㈡煃閳轰礁鏆堢紓鍌涚閵囧嫰鍩℃担鍝ラ獓缂備胶绮换鍐崲濠靛纾兼繝濠傚枤閺嗩偆绱撻崒娆掝唹闁稿鎹囬弻娑氫沪閹呭姲闂佽 鍋撳ù鐘差儐閻撶喐淇婇婵愬殭缂佽尙绮妵鍕疀閿濆懍绨介梺姹囧労娴滎亜鐣峰⿰鍡╂Щ闁汇埄鍨伴悥鐓幬涙担鐟扮窞闁归偊鍘鹃崣鍡椻攽閻樼粯娑ф俊顐幖鍗遍悷娆忓缁犻箖鏌熼崘鎻掓Щ闁哥喓濞€瀵劍绂掔€n偀鎸冮梺鎼炲劀閳ь剟寮稿澶嬬叆婵犻潧妫欐径鍕亜椤愶絾绀嬮柡宀€鍠栭幃婊冾潨閸℃ḿ鏆ラ梻浣规た閸樹粙銆冮崱妯尖攳濠电姴娴傞弫宥嗘叏濮楀棗骞楅柛搴㈡尵缁辨挻鎷呮搴ょ獥闂侀潻缍囩紞渚€鐛崘銊庢棃宕橀埡浣圭€梻浣告啞濞诧箓宕滃☉銏℃櫖婵せ鍋撴慨濠冩そ瀹曘劍绻濋崘顏勫汲闂備焦妞块崢铏规濮樿泛绠栨慨妞诲亾妤犵偞甯掕灃濞达絽寮剁€氬ジ姊绘担鍛靛湱鎹㈠Δ鍛;闁圭増婢樺洿闂佸湱铏庨崰妤呮偂濞戙垺鐓曟繛鎴濆船閺嬨倝鏌i鐔风瑲妞ゃ劊鍎甸幃娆撳矗婢舵ɑ锛嗛梻浣芥〃閻掞箓宕濆▎蹇曟殾闁靛ň鏅涚壕鍏肩箾閹寸偟鎳愭俊顐㈠暣濮婅櫣鎷犻垾铏亐闂佸搫鎳愭慨纾嬬亱闂佸憡鍔戦崝澶娢i崼鐔剁箚闁靛牆鎳庨弳鐐碘偓瑙勬礈閸犳牕顫忔繝姘<婵炲棙鍔楅妶鏉款渻閵堝棙鑲犻柛娑卞枛鎼村﹪姊洪悷閭﹀殶濠殿噣娼ч悾鐑藉蓟閵夛妇鍘卞銈嗗姉婵挳宕濋妶鍥e亾鐟欏嫭灏紒鈧笟鈧垾锕傚锤濡や礁娈濋梻鍌氱墛缁嬫垿锝炲澶嬧拺闁告繂瀚崳娲煙椤旂厧鈧灝顕f繝姘櫜闁告稑鍊婚崰鏍х暦椤愶箑绀嬫い鎺嶈兌濡差亪姊婚崒娆戭槮闁硅绻濋獮鏍煛閸涱厾鐓戦梺鍛婂姦閻撳牆岣块弽顓熺叄闊洦娲橀崵鈧柣搴$仛閻擄繝寮婚敓鐘茬倞闁宠桨妞掔划鍫曟⒑閸愭彃妲绘い锔诲灦閸╃偤骞嬮敂钘夆偓鐑芥煙缂佹ê绗уΔ鐘叉川缁辨挻鎷呯粵瀣闁诲孩鍑归崳锝呯暦濮樿泛绠虫俊銈傚亾闂佸崬娲弻宥夊垂濞戞瑦鐝旀繛瀛樼矒缁犳牠寮婚妸銉㈡斀闁糕剝渚楅埀顒侇殜閺岋紕鈧綆鍓欓弸娑㈡煛鐏炲墽銆掗柍褜鍓ㄧ徊鑺ユ櫠鎼达絿鐭撴い鏇楀亾闁哄矉绱曟禒锕傚礈瑜庨崚娑欑節绾板纾块柛蹇旓耿閻涱喚鈧綆浜栭弨浠嬫煕閵夋垵瀚锋禒鈺呮⒒閸屾瑧鍔嶉柛鎾寸缁傚秹鎮欓崫鍕€柣鐘叉搐濡﹤岣块弽顓熺叄闊洦鎸荤拹锛勭棯閹冩倯濞e洤锕、娑橆潩鏉堛劎妾ㄦ繝纰樻閸嬩線宕濋幋婵愭綎闁惧繐婀遍惌娆撴煙缁嬪灝顒㈢€规洘濞婂鐑樻姜閻楀牏銈板銈嗘肠閸ヨ埖鏅梺鎸庣箓椤︿粙寮崘顔界厪闊洤锕ュ▍鍛存煙椤旇棄鐏存慨濠冩そ瀹曘劍绻濇担铏圭畳闂備焦鎮堕崝灞界暦椤掑嫬鐓濋柟鎹愵嚙閸楁娊鏌曡箛濠冾€嗛柟閿嬫そ濮婃椽宕ㄦ繝鍕ㄦ闂佹寧娲忛崐鏍箞閵娾晛閱囬柕澶涘閸橀亶鏌熼懖鈺勊夐柍褜鍓濆▍鏇炐掗幇鐗堚拺鐎规洖娲ㄧ敮娑㈡煙閻熺増鎼愭い鏇稻缁绘繂顫濋鈹垮姂閺屻劑寮崶鑸电秷闁诲孩鑹鹃妶绋款潖缂佹ɑ濯撮柛娑橈工閺嗗牏绱撴担鍓插剱闁搞劌娼″顐﹀礃椤斿槈銊ф喐韫囨稒鍎楅柛鈩冪⊕閻撳啰鎲稿⿰鍫濈闁绘柨顨庡ḿ鏍ㄧ箾瀹割喕绨兼い銉ョ墛缁绘盯骞嬮悙鍨櫑濡炪倧鑵归弲婵嬪焵椤掆偓閸樻粓宕戦幘缁樼叆婵犻潧妫涙晶娑氱棯椤撶偟鍩i柡灞剧洴楠炴帡骞橀搹顐ョ檨婵$偑鍊戦崹娲晝閵忊剝鍙忛柍褜鍓熼弻锝呂熺喊杈ㄦ缂備礁宕鍓佹崲濠靛鍋ㄩ梻鍫熺▓閺嬪懎鈹戦悙鏉垮皟闁告侗浜滄禍鐐叏濮椻偓濡法鑺辨繝姘瀬闁割偆鍠嶇换鍡涙煏閸繃鍣洪柛锝嗘そ閺屽秹鏌ㄧ€n亞浼岄梺鍝勭焿缂嶄線骞冮姀銏㈢煓婵炲棛鍋撻ˉ瀣攽閻愬樊鍤熷┑顔诲嵆瀹曡绂掔€n亞鐣哄┑掳鍊愰崑鎾淬亜椤愶絿绠為柟顔瑰墲閹棃濮€椤厼顥氬┑鐘垫暩婵即宕规總闈╃稏濠㈣泛鈯曞ú顏呭亜闁绘挸瀛╅悗顒勬⒑閻熸澘鈷旂紒顕呭灦瀵煡骞栨担鍦弳闂佺粯娲栭崐鍦偓姘炬嫹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i幋锝呅撻柛銈呭閺屾盯骞橀懠顒夋М闂佹悶鍔嶇换鍐Φ閸曨垰鍐€妞ゆ劦婢€缁墎绱撴担鎻掍壕婵犮垼娉涢鍕崲閸℃稒鐓忛柛顐g箖閸f椽鏌涢敐鍛础缂佽鲸甯¢幃鈺呮濞戞帗鐎伴梻浣告惈閻ジ宕伴弽顓犲祦闁硅揪绠戠粻娑㈡⒒閸喓鈯曟い鏂垮濮婄粯鎷呴崨濠傛殘婵烇絽娲﹀浠嬫晲閻愭潙绶為柟閭﹀劦閿曞倹鐓曢柡鍥ュ妼閻忕姷绱掗銏⑿ч柡灞剧洴婵$兘顢欓崣銉ㄦ闂備浇顫夊畷妯肩矓椤曗偓閹兘骞嶉搹顐f殜闂備礁澹婇悡鍫ュ窗閹烘纾婚柟鎹愵嚙閸愨偓濡炪倖鍔х徊鑺ユ償婵犲倵鏀介柣鎰綑閻忕喖鏌涢妸銉﹁础缂侇喖顭烽弫鎰緞鐎n剙骞楅梻濠庡亜濞诧箑顫忚ぐ鎺懳﹂柣鏃囶問閻熸壋鍫柛鏇ㄥ幘閻撳顪冮妶鍐ㄧ仾鐎光偓閹间礁鏋侀柟閭﹀幖缁剁偛鈹戦悩鎻掝伌闁哥偞鎸冲缁樻媴缁嬫寧鍊繛瀛樼矆缁瑥鐣烽弴鐔哥秶闁靛ě灞剧カ婵$偑鍊栭悧婊堝磻閻愬搫鐓曢柟杈鹃檮閻撴瑩鏌ゅù瀣珔濞寸姵绮撻弻娑㈠棘鐠囨祴鍋撳┑瀣摕婵炴垶绮庨悿鈧梺鍝勫€稿Λ顓熺椤忓牆鐏抽柡宥冨妿缁♀偓闂佹悶鍎撮崺鏍疾椤忓牊鈷戦梺顐ゅ仜閼活垱鏅剁€电硶鍋撳▓鍨灕妞ゆ泦鍥х叀濠㈣泛艌閺嬪酣鏌熼柇锕€澧┑陇娅曟穱濠囨倷椤忓嫧鍋撻弽顓熷亱婵°倕鍟伴惌娆撴煙鏉堟儳鐦滈柡浣稿€块弻銊╂偆閸屾稑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