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分数线划定
16、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 部分构成。
17、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的非平行组中的专业,其文 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 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其中,教育部确定的独立 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 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不得低于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5%。
18、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的平行组中的专业,以及本 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的艺术类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不同 专业类别分文理科,实行全省统一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 制分数线。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执行同一条文化控制分 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19、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 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
七、投档录取办法
20、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的 10 个学校志愿,分以下两步投档: 第一步,对非平行组中的院校进行投档。省教育考试院依据 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将所有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 校志愿且达到了相关要求的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发送给招生高 校。其中,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 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 则排序,并将拟录取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 育考试院再按拟录取名单投档;非平行组中的其他部属和外省属 高校艺术类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 生章程确定的排序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排序 后,按高校确认的排序顺序和招生计划,在控制线以上以 1:1 的投档比例投档。 第二步,对平行组中的院校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填报了 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志愿且未投档的考生,将其剩余学校志愿与只 填报了平行组中院校的考生志愿合在一起,依据我省统一的投档 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相应类别的 控制分数线,先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将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与专 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 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 校顺序出档。 本科提前批第二志愿的投档办法:平行组中的院校按我省统 一的投档排序规则投档,非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的投档办法 与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