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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学士后”缓解就业压力不靠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0日 10:16   贵州都市报

  两会还未结束,网络上名为“十大雷人提案”的新闻炒得已是沸沸扬扬,树欲静而风不止,每一年的地方两会,似乎正在被逐渐当成小品大赛来对待。今年政协委员孙狄设立学士后缓解就业压力的说法,令人咋舌不已。

  孙狄认为,正如博士后是拿到博士学位后到企业继续搞科研,那么学士与硕士完全可以效仿。让大学生在拿到学士或硕士文凭之后,作为见习的学士后,到企业参与工作,工作时数和工资待遇参照正式员工,唯一与正式员工相区别的是,用人单位不与“学士后”签订劳动保障合同。而这一实习期上限在两年左右。

  这一提案只能说是“看上去很美”,恐怕代表们洋洋自得于解决国家燃眉之急的同时,早已忽视了其中的种种隐患与漏洞。

  首先,国家在去年年初,宣布实行《劳动合同法》,其中包括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目的就是在于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可是,在“学士后”的整个理论架构里。最刺眼的就在于用人单位在实习期间可以不与“学士后”签订劳动保障合同,这无疑是对大学生自身合法权益赤裸裸的损害。就业越是艰难,难道就可以牺牲大学生基本的权益?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其次,这对于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而言,是弊大于利的,用人单位可以利用条例,选择有意地一再使用见习员工,以求缩减企业成本,获取更丰厚的利润。对于求职者本身而言,这是对他们个人权益的侵犯;对企业,频繁的人事变动,和这样不理性的行为,很可能影响到企业自身的口碑,也会危害长远发展。最后,假如真的实行了“学士后”,使得大学生放弃自身的尊严与权利,甘做“三无”的廉价劳动力,那么我们真的要反思中国的大学教育了。

  就业难,是经济形势的不景气导致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减弱,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地波及到了中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当口。面临转型的中国,抵御突然而来风险的免疫力相对较弱。这是根源之所在,整个经济形势的好转,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的问题。而拓宽企业和其他单位引进人才的渠道,改变和增进就业形式,只能是从表面上暂时调节人才流动。是在无法立即实现经济形势的扭转之下而实施的“止痛剂”,治标不治本。何况,“学士后”真的只能说是一个“饮鸩止渴”的办法,我们更期待的,恐怕不应当是这么一点点眼前利益吧?

  同样是大学生,我深刻理解与知晓就业形势的艰难,全社会为此不断寻求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其苦心值得我们铭感五内,可惜,好心也有办错事的时候,偏离就业问题核心的想法即使再好,也只能是隔靴搔痒,甚至可能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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